我和妻子都是二婚,结婚时妻子带有一未满周岁的小孩,婚后又生了两个小孩,现在妻子在外有第三者,甚至离家出走,做了很多伤害丈夫的事,现在如果要求离婚,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能否索要对妻子以前孩子的抚养费,
我的婚姻很复杂,我想找一位律师咨询一下,我们分居已经五年了,但我要离婚,他却提出很多不可理议的问题来,所以现在成了名存实亡的婚姻,希望能得到律师的指点,我该如何结束这段婚姻。
我与前妻09年9月14日协议离婚如下:一,子女抚养(1)儿子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从01年1月始至儿子结婚止,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1000元(2)于10年3月1日前支付儿子40000元(3)从10年起每年支付儿子20000元至男方失业,每年于下年春节前一次性存入儿子指定银行。二,财产分割;坐落于XX房屋二套及附属车库一间,以上两套房屋
谷律师:如果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只有一方带着所有手续办理可不可以? 还有婚前男方所购房产的贷款余额是由女方代为付清的,离婚时又该怎么算? 盼回复,谢谢。 不好意思还要问一下,结婚登记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注册的,后女方将户口迁至男方户籍所在地.离婚时是否还是回结婚登记地办理?谢谢
我和老公名义上虽离婚多年,但一直是住在一起的。(这一点很多人可以证明)。这些年我一直自己经营一间店,所赚的钱也全用在开支上了,我自己没拿一分。我老公经常对我使用家庭暴力。我现在不想和他再这样过下去了,我想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结婚2年。孩子现在2个月。老公是军人属于军婚。现在 双方感情不和想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女方没有正式工作是不是不利于争取到孩子,但女方自己 开店也不是没有经济能力。请问女方能争取到孩子的几率有多大
我与丈夫结婚两年,现在有个五个月的宝宝。上个星期丈夫提出要与我离婚,我想咨询一下以下几个问题:1,哺乳期离婚小孩是否一定判给女方?我之前没有工作,一直是全职太太,也就是说离婚之后我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而我丈夫经济条件较好。这样是否会导致宝宝判给父亲?2,我们结婚之前,丈夫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价格在170余
请问一下,我们结婚10年以后在公公的房基地上盖的二层小楼,但是房照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了,在公公名下的房子能不能算我们的共同财产。期待热心律师的解答,谢谢。
我与前妻09年9月14日协议离婚如下:一,子女抚养(1)儿子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从01年1月始至儿子结婚止,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1000元(2)于10年3月1日前支付儿子40000元(3)从10年起每年支付儿子20000元至男方失业,每年于下年春节前一次性存入儿子指定银行。二,财产分割;坐落于XX房屋二套及附属车库一间,以上两套房屋
我跟前夫以前留下的债务,我再婚以后还与我有关系吗?我们离婚的时候写过离婚协议,婚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全部由男方负责。为什么那些债主还问我要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