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与上海供应商网上交易,是用转账方式付款,之前付了全款的30%,剩余货到付款,对方供应商回复了两天到货时间,两天时间到了对方打电话来说称是物流送货的,现在货物到了当地县城,说物流不代收现金去往收货地点,要我付款全部才会去,于是我又把剩余70%全付清,物流称再45分钟到货,1小时后,我拨通送货电话,说已经在镇上了,再过15分钟就到收货地点,结果时间过半个小时我未收到货,我再打电话给送货的。这时对方电话打不通了,我又打电话给对方,此时电话也不通,此时此刻,发现自己是被骗了,当时就请假去派出所报警了。现在的我已经在渺茫中度日,当今时代,既然还有网络诈骗,我现应该是作如何要回我一个多月的工资啊!
未签劳动合同,工作3个月,被劝退,并扣押提成工资和加班工资,如何维权?
未签劳动合同,在入职时也没交代什么岗位职责,工作3个月,被老板劝退,但是还扣我1个月的提成工资和加班工资,说是担心我工作以后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请问我如何维权呀?
行人正常行驶被汽车撞了,对方全责,我是做销售的与单位签定合同后在单位指定的商场上班,每月工资单位和和商场都会发,商场的是部分提成,二方面都可以提供工资证明,我的工资不是固定的,销售的多拿的就多,我想问下我休息期间 这部分误工费如何算?有没有近三年平均工资这个说法
我在南昌市一家外资超市工作,该公司每月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上班时间,给员工工资也定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但实际由于工种不同,日常的支付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分明只是正常的单位上下班,但工资下来有差旅费、加班费。这样平常可能还没大乱子,问题就出在有法的的节假日及请假、年假时那计算出来的结果可真是让人大跌眼
2012年4月20日进公司,一直做得挺好,到2013年5月15日工资没有发,5月30日才告知我们公司出现一个大的事故(不知真假),所以现在没有钱发工资,继续待在公司也没有工资发,老总的意思让我们辞职,我们现在该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
公司拖欠加班工资以及未购买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201210月10日进天马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做普工,11月时由于本部门文员离职,部门要求由我代理,工资暂时不调整,发工资是签字领现金的,一直到2013年5月份,公司行政部主管换人后要求把本人工资从四月份调整为月薪2200元26天八小时,并且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并且未购买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回自己的合法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