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胳膊受伤,医院判定为撕脱骨折,与当事人私了,前期检查治疗费用已给,过了一个月本人感觉不好要求复查,但当事人不想管了,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对方给予复查的费用,如果现在要求误工费是否还可以?谢谢专家老师了。
工伤后医疗和吃饭费用已由单位支付,工伤鉴定为五级。现在单位要求:1、 医疗费用报销后归单位所有 2、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充垫已发生的费用 3、 吃饭费用按20元每天报销不足部分个人补齐 一、请问这些费用应该如何? 二、 伤残津贴如何发放? 三、我个人还有什么补助吗?
出现工伤,社保承担了大部分。剩下未承担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要求所在公司承担?
要求公司承担的部分是否可以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工费等。 工伤为脚小指头骨折。是否属于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跪求答案。在线几等 谢谢~~~~谢谢~~~~! 谢谢。。但是我还是不清晰。。脚小指头骨折。。这个没有伤残。。需要做鉴定吗。。 我想知道的是。。社保部承担部分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还有就是如果生活基本可以自
去年6月我在厂里出交通事故,造成粉碎性骨折。单位已经认定工伤,医疗费用4万多。今年1月单位通知我有5000元工伤保险不能报销,要我个人承担。住院期间单位也没有向医院咨询哪些能报销,那些不能报销。单位要从我工资扣出5000元钱。我想咨询下这些钱是单位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问下我爸这种算工伤吗,以后的医疗费用到底该谁负责呢(现在和他们要医疗费很难)?
我爸的老板从一公司承包桥梁项目,然后老板与我爸签订了一个施工协议书,没有工伤保险,也没交社保。我爸作为施工方(施工人员是我爸找的人),但施工过程中我爸自己受伤了,工地由我爸的老板找人替代我爸继续施工。我爸的老板暂时不在该地方,医疗费暂时是由该工程的项目部(我爸老板的上家)出。问下我爸这种算工伤吗,以
您好 父亲共有子女三人,我是小儿子,还有一个大姐和二哥。 大姐要求继承老人六间房中的三间房,但是事实上公证处只有五间房。老人生前一直由我赡养,父亲是因为癌症去世,治病期间高昂的医疗费用及老人的身后的丧葬费用全是由我一人承担的,如她要继承是否应该也承担相应的费用。 老人生前曾立遗嘱大姐可以继承部分
现在想去评残,但后面大概半年还有一次撤钢板。想知道是现在去评还是等手术后去,评了下次手术费用谁来给(单位买了保险的)。如果现在评了下次费用能上报吗?费用是算工伤费用全报,或还是算医疗费报一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