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镇上开了一家童装店,营业面积在14-15平左右,每月的营业额在3000-4000左右,每个月刨去房租1200,水电费等基本没有剩余,前两天国税局让我去办税务登记证,让我交税,请问我这样的用交税吗,如果交,我每个月应该交多少呢?
我自己在镇上开了家童装店,营业面积在12-13平,每月的营业额在3000-4000左右,有时候还不到3000,前两天国税局的让我去办税务登记证,让我去交税,一般营业额不到5000不是不用交税吗,请问我这样的要是交税的话,得交多少呢?
两家在一起生意合作很多年没有交税,现在已经分开,被起诉后是法人承担责任 还是两家都要承担责任? 请指教!
7月4日我们与房屋出售方(甲方)到浦东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地产转移手续,居间协议价185万,合同做低价129万,交易所核价1376200元.由于价格发生变化,多发生的税金甲方不愿承担,造成交易终止. 我们居间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佣金由乙方承担."正式合同补充条款第一条对此作了详述"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之房价款不包含乙
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处房子,是老人去世后过户到我的名下的(应该算遗产吧),我想卖掉,但听说遗产若要买卖要交20%的遗产税,是吗?
我在09年的8月购买到位于本村的一处500平米的商住楼,次楼为07年法院拍卖的楼房,由当事的第三人购买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09年我从第三人处购得。 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要办理过户,都应该办理什么手续、交哪些税,各自如何承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