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 1 次回答(0) 我要收藏 投诉 提问时间: 2013/5/30 房产继承问题 父母出钱建的房子有两个女儿为共有人,大女儿结婚后意外死亡,丈夫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怎么分配,如果能找到证人证明房产大女儿没有出过钱能不分给吗?
我叔叔去世了(叔叔的妻子和女儿健在),未留遗嘱,我奶奶(爷爷已经去世)是不是有权继承房产?我奶奶是不是有权把他继承的这部分房产分给她其他的子女即叔叔的兄弟姐妹?我奶奶如果说不要,是不是要有书面的东西?如果没留书面的东西就去世了,那我叔叔的兄弟姐妹对该房子还有继承权吗?
爷爷奶奶去世,有6子,我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房产继承的问题
因为现在要把房子分成6份,我的叔叔们答应由我继承,但是我要出另外5份的钱,但我没钱,这钱由我母亲支付的,请问?房子由我继承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去年我的母亲去世了,当时和我一人说过房子要留给她的外孙,母亲总共有3个子女,我们都按母亲要求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转于外甥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是应该去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后再去房管所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可以直接去房管所更改?或者我们兄妹三人各写一份赠与申请书即可?
爷爷有一套房子,6个兄弟(4男2女)都同意放弃,继承给我爸爸,但是我去开具爷爷的子女情况证明的时候,出现了五子,本应该4子的,可是原户籍登记表上略过四子,直接写了五子某某某。可是大家都说没有多生的兄弟姐妹,怎么办》?!如果是当初写错了,该如何开具证明啊?如果是真的有多生,但是出生即死亡或者送人,改怎么开
一、我与丈夫于2003年贷款购入一商品房,签约当时尚未结婚,房产证上就我俩夫妻的名字,且公婆对此房屋未支付过分文。2004年我才与丈夫结婚。 二、丈夫去年意外离世,未立遗嘱。 三、丈夫离世后欠下50多万债务,全部由我一人负责归还,现已还了40万;为此,公婆公证放弃了除房屋以外的所有财产,以便我有能力偿还债务。
烦请法律专家答复:我们家有父母、我和妹妹。父母有两块宅基地,都是盖好的新房(是在妹妹结婚前盖好的)我是倒插门的,父母一直跟我们住,妹妹结婚后他们单独住在另一套新房里,(只是借助)去年他们住的房漏雨了,今年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加了层彩钢板房(他们出钱),现在村里面临拆迁问题,我们怕以后妹妹两口会说她们
在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即以母亲名字购买的),但还未办房产证;该母亲有两个女儿,母亲已2009年去世,之后二女儿居住此房到现在,大女儿在外地。现二女儿欲卖该房,首先需补办房产证。 想请教的问题是: 1.可否将该房产同时过户到两姐妹名下?如果有可能实现,在外地的姐姐需要什么材料?办什么手续? 2.如果大女儿愿意
我父母是再婚的,我是父亲和前妻所生,再婚后他们又给我生了一个妹妹,我父亲去世了,留下的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是我爷他们单位原来分的房子动迁后给的。原来单位分的房子是婚前的,动迁后给的房子是在他们婚内了,名字后来更为我父亲了,现在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我的继承份额是多少呀?我后妈及妹妹可以继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