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四级伤残,被殴打刀砍造成,经法鉴定大部分失去劳动能力, 现母亲已年满56周岁无业无经济生活来源,原告要求索赔其母亲赡养费,而被告方说 原告受伤害时其母亲未满55周岁,不符合法律规定。请问被告方说的对吗?
儿女赡养老人,七个儿女,两个儿子,面临难题。佳木斯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我是老人家的外孙子,老人家和我的舅舅都在佳木斯住,我业主在此处,我大舅要求上法庭解决,但是,儿女并不都在佳木斯,内蒙古有三个女儿,我大舅不拿钱,要求上法庭,他提出,让姐姐和妹妹们和他一样拿钱,可是这不能如愿,因为,我姥爷在我家里住
因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欠干部工资10年了,现在才通知结算,可还以10前的标准去结算,合法吗?如不合法,今天该按什么时候的标准算。谢谢! 政府按10年前300多元的工资标准结算,我想按现在标准结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此意见难达成一致,特请各位高手从法律的角度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我家人开车撞死了一个60周岁的老人,现在案件到了检察院,死者明明是农村户口,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多出来个城市暂住证明,如果暂时不讨论其暂住证的真假,就单单说死者有暂住证明,法律上是按城市还是农村户口让我们赔偿呢?
首先先忠心的感谢您给我的见意! 我家是自己家的房子.营业性大众性浴池,有营业执照,而且我家还开食杂店也有执照,总面积500平左右,现在面临动迁,是属于棚户区改造政府开发,现在这种情况,我家应得的浴池赔偿和超市赔偿各能给多少.
您好我们家姐弟3个哥哥过世了我还有一个姐姐和我,我父亲经常问我要钱,可我也不富裕每年5.6千元也是个不小的数目我想请教一下想我这种情况每年应该给来人多少钱法律有标准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