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8年结婚,我和先生是一家单位的,婚房是用我父母当时的租赁房通过单位调配的,父母一直和我们同住。1993年单位按照我先生的职务等情况,又重新帮我们调配了一套三居室的公房,二次调配都是把我们原先的住房收掉的,1994年房改政策出台后,我用父亲的工龄买断了产权,钱是我们出的,产权证上写的是我先生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当时户口本上有我和先生、儿子、父亲四个人的户口,母亲的户口在我二姐那里,因为二姐夫单位要福利分房,实际一直居住在我这里的。母亲现在的户口在三姐家里,因为前几年三姐家拆迁,把父母的户口迁到了三姐家里。2008年我父亲过世了,但是户口当时户口还在三姐家里,现在我想咨询律师,在我的住房里有没有母亲和姐姐们的权力,现在我想把房子卖掉,是不是要考虑她们的份额。谢谢
遗嘱中提到的房产在父母去世前已经过户给继承人,该房产是否应属于遗产?
遗嘱中提到的房产在父母去世前已经通过房屋买卖合同过户给继承人,该房产是否应属于遗产?
房产证上是父亲和母亲的名字,现母亲去世,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全部给继承人女儿(我是独生子女,外公外婆已过时),我有必要主张在房产证书加名字吗?费用怎么交?
事情是这样的:外公在十多年前去世了,去世后,留下一处40平米的住房。外公直系亲属为女儿四人,再婚配偶一人。 若干年后(很多年),女儿们偶然从他人口中得知,外公的再婚配偶,在未经过女儿们的允许(甚至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字上。 再婚配偶是如果做到的房产转移,且无外公任何遗嘱,这点有待请
父母离异后父亲过世,留有一套写父亲一个人名字的房产,继承人是我和爷爷奶奶。去法院调解后达成一致,我放弃房子,拿应有的三分之一,爷爷奶奶必须在两个月内将房屋出售,并把出售房屋所得金额的三分之一给到我。在法庭调解时,说是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名字,所以就写了爷爷的名字,但我有权参与房屋出售的全部过程。想了解
目前妻子有一套房,家庭均无房贷记录,能否先赠予给妻子母亲,然后由妻子母亲立遗嘱公证,直接由妻子继承。 是否需承担税费?谢谢。 这样家庭再买房是否就可以算首套
生前做过赠与公证的房产,后过户给他人并已出售的,关于遗产纠纷问题。
我的问题稍微有点复杂,希望能够得到律师的帮助。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伴早已去世。后再婚,后老伴也去世。老人有三个孩子,大女儿,大儿子,与二女儿。大儿子已去世。 老人生前时候由于不识字,被大女儿哄骗到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的公证。但公证后并未过户。后二女儿知情后,与其发生争执,老人明白真实原因后,想要撤销
家里有一套三十多年前的拆迁公房,系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拆迁分得。十几年前父亲花钱买为产权房, 产权证上只有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那时奶奶仍然在世,但产权证上没有加名字。现在爸爸去世, 两个伯伯要求分家里的房产。请问他们有这个权利么? 补充,二伯一家三口的户口在那套房子中,转户口的时候没地落,爸爸帮忙就把
我家拆迁房子两套,共129平米,名字是父亲(三年前去世),有继承权的是我、姐姐、母亲和奶奶(82),她们都同意把自己继承的放弃给我,但姑姑(本村)让村领导必须给她母亲(奶奶)套房子,将来奶奶死后房子归姑姑,奶奶和母亲的关系不好(但一起住着),这三年是姑姑照顾奶奶,但奶奶生病费用是我们平分,村里给奶奶每个月
你好,是这样子的,我父亲年初百年了,现在母亲又找了一位男士结为连理,现在家中有两套房,一套公寓,父母共同名字,一套别墅,父母加我三方名字,如果在那位男士不把自己名字添加到这两幢房子的情况下,我母亲先于那位男士百年,我想问一下此时我应该如何与那位男士分割财产呢?
我的一个亲戚前几年购置了一套福利房,但因为种种原因,房产证一直没过户,现在房主的妻子过世,请问他妻子的母亲如何继承她女儿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