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中一处房产,该处由于造桥,导致周边居民房子被拆,造桥老板便购买周边一处土地,修建3幢房屋来安置居民,已建成4-5年,据向房管局了解,该处房子是属于安置房,尚未确定土地性质,也还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房产中介告知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手续还在办理中。请问这种房产可以进行买卖吗,存在哪些风险,该如何避免?
去年我的母亲去世了,当时和我一人说过房子要留给她的外孙,母亲总共有3个子女,我们都按母亲要求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转于外甥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是应该去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后再去房管所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可以直接去房管所更改?或者我们兄妹三人各写一份赠与申请书即可?
我是上海农村户籍,计划购买别人的宅基地。但是听说国家规定,有些情况宅基地是不可以交易的。请问: 1、如果我购买本乡镇的宅基地,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2、如果我购买其他乡镇的宅基地自建房,这个是不是也受法律保护? 另外,如果要购买,请问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有哪些注意点? 谢谢。
我是上海农村户籍,计划购买别人的宅基地。但是听说国家规定,有些情况宅基地是不可以交易的。请问: 1、如果我购买本乡镇的宅基地,这个受法律保护吗?; 2、如果我购买其他乡镇的宅基地自建房,这个是不是也受法律保护? 另外,如果要购买,请问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有哪些注意点? 谢谢。
爷爷有一套房子,6个兄弟(4男2女)都同意放弃,继承给我爸爸,但是我去开具爷爷的子女情况证明的时候,出现了五子,本应该4子的,可是原户籍登记表上略过四子,直接写了五子某某某。可是大家都说没有多生的兄弟姐妹,怎么办》?!如果是当初写错了,该如何开具证明啊?如果是真的有多生,但是出生即死亡或者送人,改怎么开
我先生在婚前名下有一套房,由于需要买婚房,所以领了结婚证,然后看中了一套新房,在房产合同上写了我的1/4的份额,说好是我不付首付,只要还30万的贷款就可以了。原本计算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一共可以贷70万,后来因为政策,不是首套房,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一共可以贷50万,我先生是主贷人,我是副贷人。 现在因
1、男方婚前购买房子付了首付,房产证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婚后到目前为止还未开始还房贷,若离婚的话房产是不是归男方所有,与女方没有关系? 2、女方生完孩子六个月,男方是不是不能提出离婚? 3、男女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否只能分居满两年提起离婚诉讼?调解不成功,确实不能一起生活的
烦请法律专家答复:我们家有父母、我和妹妹。父母有两块宅基地,都是盖好的新房(是在妹妹结婚前盖好的)我是倒插门的,父母一直跟我们住,妹妹结婚后他们单独住在另一套新房里,(只是借助)去年他们住的房漏雨了,今年他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加了层彩钢板房(他们出钱),现在村里面临拆迁问题,我们怕以后妹妹两口会说她们
我父母是再婚的,我是父亲和前妻所生,再婚后他们又给我生了一个妹妹,我父亲去世了,留下的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是我爷他们单位原来分的房子动迁后给的。原来单位分的房子是婚前的,动迁后给的房子是在他们婚内了,名字后来更为我父亲了,现在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的我的继承份额是多少呀?我后妈及妹妹可以继承多少?
前些时候在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是一套单位福利房,当时因为房主出的价格先对较低,就在房屋还未上市的时候与房产证上的房主在中介签订了购房协议,房主当时也是承诺正在办理上市当中。但是现在因为房屋上市的问题出现了纠纷,列出以下问题寻求各位专家的帮助: 1.因为房产证上只有签订合同当事人一人的名字,所以协议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