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现在不住的房子,是单位按级别后补给我的,月租金几十元。我现在想把它租出去。因为这是公家的房子,我能出租吗?
我们租的房子10月份到期,但是由于二房东中途说不让我们用阳台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决定搬走。4月21号决定5月底搬走,并且今天告知他我们要搬走。是不是根据合同要求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押金就可以退还?
去年7月4日我岳父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方一骑摩托车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为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由交警提交到法院,由法院从中调解,因对方不愿意承担我提出的赔偿金额20万,《注;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没一人来我方看望,更没花一分钱,还口出恶言,》对方以没钱为由不以承担赔偿,现又向法院提出自己
去年7月4日我岳父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方一骑摩托车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为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由交警提交到法院,由法院从中调解,因对方不愿意承担我提出的赔偿金额20万,《注;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没一人来我方看望,更没花一分钱,还口出恶言,》对方以没钱为由不以承担赔偿,现又向法院提出自己
我是陕西汉中山区县的居民,我们这里修建县乡公路,其中一段必须纵跨我的水泥预制场,不知国家和省市有何具体规定的赔偿规定。
我和我未婚妻都是离异后再相聚在一起的,她的家庭情况为父亲(刚去世),母亲,儿子(收养17岁),一女儿(13岁),姐姐(已出嫁,且户口也随之迁移至男方),她家为九几年动迁后以补偿宅基地的方式自己再造房子予以补偿,且属于浦东南汇小城镇户口。我为川沙户口,有一儿子(14岁)。我现在想请问有关法律专家,现在我们登记结婚了,在
双方都是再婚的。而且婚前有一子女。但均判给了对方,现在没有孩子,请问如果再生一个孩子,算不算超生,如果是,根据国家法律应开怎么罚款,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