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实曝光台-110互动论坛发表了《枉法裁判谁来管》,希望各位帮我拿拿主意,我希望正义得以伸张,败类法官受到惩处。相关博文:《不求来世投胎好 且教今生莫愧心》、《驻京办--阳光下的幽灵》、《龙江错案 七载不纠 法官枉法 公道何求》敬请收看。
我(原告)的官司是被告方恶意毁约的情况,遇到了法官的枉法裁判:一审法官对我提供的合法证据不予认可(视而不见),而对被告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的口头表述直接予以支持;二审时,被告本人当庭承认了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二审法官又置若罔闻,事后与我沟通时还明确表示知道一审判决错了,但他们为了与前面的判决保持一致
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确定是否需有证据证明司法工作人员收受金钱或礼物? 2.明显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民事判决能否确定司法工作人员违反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没有证据证明司法工作人员收受礼物或金钱)
1.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确定是否需有证据证明司法工作人员收受金钱或礼物? 2.明显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民事判决能否确定司法工作人员违反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没有证据证明司法工作人员收受礼物或金钱)
有人向重庆九龙坡法院把我告了,我有三份铁的证据足以对抗其诉讼请求。但是,一份被对方买通鉴定专家被鉴定成先朱后墨(虽然,后来我私自找了三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了先墨后朱的鉴定结果,但是,法院还是不允许重新鉴定),一份被对方律师在对方签名处用指甲挖一小洞说是有疵瑕,一份实在无法驳回便被法官在判决书中隐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