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买卖一套房屋,因该房屋开发商未给办理房产证,故双方不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只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合同签定后,卖方因债务问题被起诉,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请问法院能否查封该房屋?此房屋现在的权属问题?买卖合同效力是否优先?能否对抗法院查封?另外,支付或未支付全额房款和入住或未入住都会有什么影响? 谢谢
本月9号给老妈买套80平方二手住宅。当天交了全额房款,卖房把房子钥匙也给了。倒霉的事情在12号发生了,当我12号去房产交易办理过户时被告知此房刚刚被法院查封(民间借贷纠纷)要求卖房的返还房款,卖主称房款已经还别人欠款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要租一个门面房,当时房东不能提供房产证,因为这个房子是自建房,他离婚,法院判决把房子其中一部分判给房东(我要租的门面就在这部分里面),那么请问,法院的判决书有没有证明房东房子归属的法律效力。
2006年因经济纠纷法院裁决了一批房产并于2009年10月左右进行拍卖,当时我竞得其中的一套房产,但是在拍卖方的过程中编号发生错误,我竞得的房产编号为D4-12号,实际为法院判决书上的D4-11号,由于拍卖以实际标的物为准,由拍卖方出具了我房产的具体地址图,并在拍卖成交书上注明了房产面积以国土房管所的面积为准。但是在办
法院拍卖的房子,我以办理房产证,原房屋所有人,拿着他项权证说房子是他的是否合法
法院拍卖的房子,我以办理房产证,原房屋所有人,拿着他项权证说房子是他的是否合法 法院拍卖时到房管局查挡没提出异议,后执行生效后才提出有银行贷款,法院维持原判决
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发现房东的房产证被法院查封,房东承若说可以解封。想咨询一下,一:房产证被封,还可以用来出租吗?二:解封以后,如果再次被查封,那么用他的地址注册的公司会不会有影响?
我于2005年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合同已经签订并缴纳了房款、维修基金和契税,入住至今,几年来办理房产证时,一直被告知:房产开发商因与其他劳务公司产生劳务纠纷,房产大证多次被查封,无法办理。请问我既然签署的是房产合同,针对此房产是否应当优先保证我的合法权益?房产大证最多能够被查封几次?我应当如何处理,通过
男方于2012年10月份用个人公积金贷款40万购得一住房,首付20余万中50%的钱款由女方出资。男女双方于2013年4月登记结婚,2013年6月欲办理产权证。 问题: 1.产权证可否加女方名字,还是需要等贷款还完后才能加女方名字? 2.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字后,该房产首付部分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双方共 有财产? 3.由于产权证
双方婚姻登记后买房,男方签购房合同,房产证为男方名,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
男女双方婚姻登记后,贷款买房。男方个人签定购房合同,并用男方公积金进行贷款,产权证下发后上面为男方个人名,请问这种情况,若离婚,房屋归男方还是双方共有,谢谢
您好,我家是低保户,原来住三间房屋,房屋被大雨倒塌,政府扶持建造的房屋是四间,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政府相关负责人说要求额外交款3000元,问这种现象在法律层面是如何规定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