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市的一名上班族职员,于2013年5月25日在网上认识一名女子,在QQ空间相册上见得照片姿色不错,渐渐聊得没几十分钟她提出见面要求,我欣然同意。于26日晚在她住处附近碰面,QQ空间与她照片本人一点都不相符,遂起疑心。她提去还未吃饭,肚子饿,想吃川菜,带我于广州市天河区澜庭宴酒楼吃饭(她住处附近),点了一盘黄瓜,一盘红薯粉,一盘豆腐皮,分量极少,一壶红酒,消费高达420元,服务员告知由于很晚了,需要先付款,碍于面子不好推脱只好先掏钱了结账。当时吃饭过程得知她是一名广告公司员工,吃饭中我问她为什么和空间照片上的不太像,她说那是几年前的照片了,当然不太像。东西只吃到她就开始问我吃饱了没,要不出去走走吧,自己当时也是吃过饭才来的,肚子不怎么饿,也就同意出去。刚走一百米她就说很晚了,地铁也快关门了,要不你先回去吧,我说:你就这么快赶我走?她说:不是啦,开完笑的,我们这边很难打的,到时候你就回不去了。我说没关系。其实附近的士还挺多的,说话间都有两三辆空车开过。她说现在有车要不现在我帮你拦辆你回去吧,我见她这么赶,也就不推脱,上车回家。之后越想越奇怪越想越郁闷,我这是不是遇到酒托了?刚认识没多久就提出见面而且要我请她吃饭,她空间上的照片有水印的微博帐号,加了那个微博帐号一问当事人那个QQ是不是她的,她说不是,没有我所见面的那个女生QQ号码。我现在是不是上当了。这几天她还让我买手机给她,我应该怎么办?
主要是我觉得此事金额较少,是否构成诈骗罪可立案吗?
我被人打了,此人和我曾经是同学,因为我和某位同学在班级QQ群中聊天,不知道哪里惹到他了,曾多次在QQ群中发信息威胁我说要来打我,在收到威胁信息的一段期间,整日提心吊胆。今天他带了2个人来打我,但是其他两人并未动手只有他动手打我,但我并未受伤。这件事情有违反什么法律吗?我可以报警吗?
他人写下欠条之后却失踪了。这种事情在法院起诉,我是否需要承担诉讼费?
你好,请问一个客户欠我货款,写下了欠条以及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如今欠条期限已到,却已联系不到他本人,听说他已经到广东了。如果在法院起诉这一张欠条是否足够?如果起诉,我方是否需要承担诉讼费?这种是否需要找律师?自己可以再法院起诉不?
在一个工业区门口有一个便利商店,本来说好了上个月要转租给我,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拖到说这个月底,在这段时间 我们把所有的事情准备好,搬家的东西都包装的好好,房子也找好了,就等着准备接手前店主这个店,还有这段时间我也按要求去他那个店学习了一段时间帮了一段时间,今天店老板突然跟我说这个店不转租了邀自己做,那
我的男朋友有个亲姐姐,他家里人去世了。(我们是异地恋) 现在他们要分家产。 家产有很多。他姐姐就想独吞。不留给他。 他朋友还告诉他,他姐姐想找混黑的人杀了他。 他现在不敢回去,一直在我这边。 但是没钱也不是个办法,我的钱也一起用完了。 他们的房子准备卖了但是还没签合同。 她姐来这边找他
今天我骑着电动车经过十字路口,然后我左拐开入车道,当时迎面一辆摩托车开过来,我急忙刹车,但是由于下雨天,对方刹车导致对方轮胎打滑摔倒。我们俩车都没有碰到对方的车。结果对方的车自己倒了,人摔了一跤,车子受损。硬是要我陪他钱。我想了解。我这样有过错吗?当时忘记是红灯还是绿灯了。在不同情况下我需要承担什么
之前在小区的家里带两个小孩子学习效果不错,朋友又介绍给几个家长。现在孩子一下增加到10个,像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办理相关部门许可证件。
您好,我在去年12月3日左眼睑在工厂上班工作时烫伤,烫伤后报了工伤,已经拿到工伤认定书。结论:是本人在在单位工作时左眼受伤,经诊断:左眼睑外伤。但是这种情况过了几天伴有烫伤引起的结膜炎,以上工伤结论中,我因工伤引起的结膜炎是不是也算工伤,治疗费用可以享受该有的工伤待遇吗? 以前没有飞蚊症,工伤烫伤后
我是哈市的一名出租司机,认识了一个经常包车的北京乘客,时间久了,大家很相熟,后来因为特殊事情,他和女友闹分手,手头没钱了,说是想回北京,就向我借了2500元,(当时也没有收据),后来乘客到北京后,说他的父亲公司有台捷达车要卖,说之前欠款到时候一起算,过了10天左右,又说手续有事,需要汇款办理,我就分两次给
我在网上采购了一批货,1000元,但是卖家却给我发了2000元的货,说是发货组那边进了新款好心给我一起发过来了,他让我在打1000的货款过去,说是等货到了不要的货一现金的方式退给我,退回去的货物流费由他们出。给他打过去之后,货发过来了,但是物流又说,让我打2000元的担保费到他们公司才能把货送过来,说是什么证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