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别人钱,有借据,但他没能力还了,要转给他儿子,他儿子又没在本地,他写了一个保证书给我意思是"一切债务转给他儿子"但是没有他儿子的签名等,请问这个保证有法律保障么?谢谢
我有一朋友,求人办工作方面的事,拿了15万元好处费,事没办成,要钱就耍赖,怎么办,法律方面能解决吗?没有收据,只有银行汇款,有一朋友能作证?
我借给别人12000元,按月还给我,但这钱还没还完,他就死了,但他写的借条还在,当时写的时候他老婆也在旁边,这债务能让他家人替他偿还吗
本人于这个月的15号左右,被一个几年没联系的同学借去5000块钱,当时他承诺我19号必须还我钱。由于是口头协议没写什么欠条就直接把款汇给他了,而且汇款的账户还不是他本人的,他说是他老婆的!等到19号以后我联系他,他就不理我了,电话也关机。后来我问很多被他借钱的同学都说他借钱不还。我觉得我个人权益被侵犯了。打工
我咨询下债务方面的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给别人台了一笔钱, 现在到期了是今年4月10日到期, 现在借款人找不到了, 担保人是借款人的儿子, 这段时间一直找担保人要钱了的, 现在担保人也就是欠款人的儿子也找不到了 。 据我所知还有几家也跟借款人有债务关系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需要报案吗? 走
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没有双方书面签名盖手印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假如对方欠几十万,女方不知道这债务,且这债务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条能否对抗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问题补充:还是女方也要
是这样的 我舅舅帮别人担保借了20万元,并且是在借条上签了字的,可到了还款的日期时 发现借走20万的当事人跑了 不见踪影 然而借钱人一直要求我舅舅偿还这笔钱,而今年4月份左右发现借走20万的当事人在外犯了杀人案,我想请问我舅舅该怎样才能不偿还这笔钱 或者说减少自身的责任和债务??? 忘回!!!
我的好朋友在去年10月初以我的名义(我没出面)向民间高利贷借了3万元,11月她自己又借了3万,还了我名义借款1万,12月我借了1万元给她还上了她自己借的3万。今年1月她叫我帮她办理银行的贷款用于填清前面的债务,她没工作,只能是我的名字办,2月贷了6.2万,期间没借条,但有我们的短信,这6.2万还了去年我名义的1万,其他
我原来打算租下一间板房,做点小生意,和租给我房(不是房东,房东他没有让见)的人谈好了,打算签合同,当时他没有合同,不会整合同,让我来整理,有什么要求让我直接提出来到时候他给签上字就行了,以为这样可以了,毕竟房子我打算租了就给了他1500元订金,后来合同我打印出来了,他又不愿意签了,说我的要求很无理,给他
2008年8.13我与债务人马某签订债款协议,借给马某150000元,作为马某企业的周转资金,还款期限为两个月,同时协议约定将80吨青玉抵押给我,对此债务被申请人赵某做了担保人。抵押物青玉放置在马某企业院落里。2009年5月马某将院落钥匙交给我,还款期满后,与2008年11月13日我从马某除要回了1万元,担保人赵某先后于2009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