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我想咨询,拆迁未分下来的房屋产权,可以赠与吗?我们那里按户口分,一个人分40平米,我和母亲商量想把她的40平,可以以很少的价格米给我凑一套房,到时候房子下来了,我出钱买,她享有永久居住权,请问这个协议该怎么写,
房屋为生产队当时苗圃的临时建房,92年入住至今,无任何租赁关系,系无偿使用。期间多次想买下,均无果。现该房拆迁。请问我除了邻那一点点的补偿费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权利。朋友讲居住20年就怎么怎么样。。。。。
我家拆迁了,拆迁协议上是我父亲签的字,以前房子的房产证也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情况是,我父亲身体很不好,但是现在房子还没有下来,如果在房子分之前父亲去世,虽然房子可以是法定继承,或者父亲现在立遗嘱处置给我的母亲,到时候房子分下来,产权可以写我母亲吗?能不能过户到我母亲,还是有其他程序,房子还能卖吗?
律师您好!我父母生前没有说房屋产权归谁,但父母去世当天我们兄妹六人商定(有简单协议)房屋产权归多年一起与父母生活的我,我给其它兄妹每人三千。由于我非常相信两个哥哥的话,再加上我资助妹妹看病等情况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欠大哥的钱三千元一直没还上。 事隔十二年,我居住的房子要拆迁了,两位哥哥想推翻原
房屋产权和拆迁协议是婆婆签的,现死亡。马上就要买房了(第一轮已经开始)。开发商规定要签字人签字,协议上的其他人才能买房。公公是继承人,(丈夫被拘留还没判刑无法见面)他怕我离婚分得回迁房就不给我家三口签字,我现在怎么才能要出每人45平米去买房(房款我自己出)
我买的宅基地是88年从别人手里买的,94年交的土地收益金便建成房子成房子,什么证都没有,只有宅基买卖协议书,现在房子要搬迁,搬迁赔偿怎么认定?是不是可以按“《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的用途延续使用的,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
请问现在二环路改造,我家面临拆迁,但是没有产权,只有当初搬家时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并且当初被迁人的名字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现在已故,现在这房子能守法律保护吗?会不会赔偿时会比有产权的赔偿的少些呢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我家拆迁是按人口,但是也要用老房子抵扣35平方之后才能分得相应的安置房,如果没有35平方就要用钱买,老房子都是父母。女方的户口也在一起,女方和男方占的比例有多大?这种情况离婚,女方需要补给父母拆迁时抵扣的平方数的
当初房屋超面积需罚款,故一部分产权写成他人名下,现遇拆迁了,我怎么样才能取消他人的那份产权?
当初房屋超面积需罚款,故一部分产权写成他妹妹名下,现遇拆迁了,我怎么样才能取消他人的那份产权?我已让她写过那份房屋不属于她的说明,另让她写了拆迁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