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是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等待审批的过程,然后卖方已向他们的贷款银行约定5月底结清他们的贷款,意思就是这个月底我们要支付卖方首付款到他们的还款账户,1.我们能直接到款到卖方的还款账户吗?2.现在我们的贷款申请还没审批下来这样能打款过去吗
买卖合同已签,总价104万,首付款已经付了给卖家,没有监管直接给的现金,并且她用那笔钱还了贷款解了抵押,就现在卖家突然提出要终止买卖合同,理由是我们的贷款的金额超过总价八成,她不愿意配合。问题是银行批贷函都已经下来了,这纯属扯皮!好说歹说都不成。卖家表示如果我们愿意解除合同,首付款返还,并给2万的额外补
今年的4月14日和链家中介签了3方合同买二手房,房款209万,我交了5万定金和90万元的首付款,合同上签的是商业贷款114万,但是一下子政策改了,只能贷款80万了,我实在无力在凑足34万的首付款了。现在我要求起诉,但是我能起诉谁?起诉的对象是谁?难道我是要起诉国家政策吗?我能否要回95万元的房款和中介费吗?我现在到底
想买一套二手房,房子还在按揭中,房主想让我出首付还贷款拿出房产证,这样交易有风险吗?合同怎样签才能保
房主的房贷只还了三年,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房主要我出首付还贷解押房产证,然后再过户,这样的交易有风险吗?我要怎样和卖方签合同才能保证我的利益? 另外我想办理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是放给买家还是放给卖家。
居间合同第五条写明居间合同效力优于甲、乙双方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用所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如两份合同约定不同之处以居间合同为准。 居间合同、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上面对于尾款的支付及户口迁出陈述如下: 居间合同尾款条款:本次交易留购房尾款人民币五万元整,自甲方交付房屋乙方对房屋验收完毕
在上海购买的二手房,交易已完成,所有房款也已经付清,但1年后发现上家户口还未迁出,这种情况如何能让上家把户口迁出去?按照当时的网签合同约定交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将户口转出否则按照万五每日违约金赔偿,但现在都过1年了,合同的约束还有效不??
房东的产权得两个月内才能办理下来。请问这种情况如果要交易应该怎么交易才能避免风险呢??中介公司说需要办理公证什么的。能详细说说交易流程和注意的事项吗 谢谢
我们是湖南人,我们夫妻现都在广州工作,已经在增城通过中介交了首付买了一套二手房,目前正在通过按揭代理公司办理银行按揭,按揭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办不下来,这就造成了我们不能买这套房,那中介费用和按揭费用及首付还可以要回来吗?请哪位律师朋友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本人在房产中介看中一套商品房,由于房产证还没下来,中介公司说可以做合同公正,财产公正。此房还在按揭中,先付房主首付,说还按揭,以房主名字接着还。房产证如果下来了,暂时压在银行,等按揭款还完了,才能领房产证。然后在过户。这样购房风险大吗?受法律保护吗?如果购房合同事宜和财产权做了公正,受国家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