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男方要求一起打工并同居了,由于男方包皮过长的男科疾病导致了女方患上妇科病,并没能怀孕,男方家长认为女不女生育,不同意结婚,并说没有怀孕就不给结婚,对女方身体和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逼迫女方退还并退还彩礼,女方该怎么办
两人结婚彩礼:女方父母拿出一笔钱用于女方的嫁妆,在婚前以父母的名字开了户,存了一部分钱到里面,婚后女方取出用于理财;另一部分钱婚后女方父母汇到女方的账户上,之后女方取出用于理财。之后男方以各种理由以他的名字理财。这笔钱可否算作是父母借给女方或者夫妻双方的?还是要算共有财产? 男方父母也给了女方彩礼
去年11月1日领证,最近准备离婚,对方要求退还彩礼和金饰,这个要求合理吗?离婚原因是因为从结婚到现在两个人没有过过夫妻生活! 婚后双方是有一起住在一起,但是因为男方说他胆小不敢,所有没有过夫妻生活!这样对方也可以要求退彩礼吗
男方与我姐姐订婚,并付了一笔彩礼,签订了婚书,婚书上未注明礼金问题。后来由于各种原因,男方单方面反悔,并在未对我们进行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取走了大部分礼金(存礼金的银行卡号和密码是双方共有的),现在男方想要要回剩下的礼金,多次上门讨要,有时还会进行威胁,我们可以不给吗;按照家乡的习俗,男方反悔,女方是
我和我女朋友吧婚订了 准备10月份结婚 可是她这几天一直和一个男生联系 每次打电话都在一个小时以上 昨晚她竟然对那个男的说她一周不见他就想他 而且还把他们照的相拿出来看 。她这周星期一请假出去和那男生去玩 去KTV唱歌,然后回来以后就把他们唱的歌全部下载到手机里 昨晚给那男生说她一听这些歌她就会想起他们在一起的
女方提出退婚 除了退还彩礼 酒席费用要赔偿么?还有买的戒指和衣服
您好!女方在订婚后发现双方不合适想要退婚,请问除了返还彩礼(彩礼就是男方给的定金吗?),酒席费用要还吗?还有订婚戒指和买的衣服要怎么算?
2010年11月22日登记结婚,12月24日办的事,2011年8月12日开始分居.现在他家是第二次上诉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现在法官还没有判决,但是在调解的时候法官以共同生活时间仅仅半年,时间短要求我退还一部分彩礼,我说领了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了为什么还要退彩礼,法官说有法律依据,说我必须退还一部分,我想知道法律上的具体依据
2010年11月22日登记结婚,12月24日办的事,2011年8月12日开始分居.现在他家是第二次上诉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现在法官还没有判决,但是在调解的时候法官以共同生活时间仅仅半年,时间短要求我退还一部分彩礼,我说领了结婚证并共同生活了为什么还要退彩礼,法官说有法律依据,说我必须退还一部分,我想知道法律上的具体依据
已婚1年4个月,至今无子,相亲相的,彩礼要了37万。闹离婚,夫妻已分居,感情破裂。 请问:彩礼可能退还吗,或退还部份(我家是困难户)这37万也都是向朋友亲戚借的,老家彩礼太高,实在承担不起;无婚后财产,离婚我需要给她作补偿吗?起诉离婚要回这些彩礼,走哪些程序,能胜诉吗? 注:1.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