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于2001至2003年期间,挪用村委贷款借给个人或私营企业,其中一笔4万元借款时间11个月,余款多笔借款时间均不足三个月但每笔数额为30万元,2005年9月村民曾以挪用资金罪提出控告,公安部门没有立案。请问,村民现在是否可以追诉他的挪用资金罪?
我朋友在这件事中有无构成诈骗或挪用资金罪 A投资方投资47000元我朋友负责技术方面B负责业务,我朋友负责买机房设备拿了投资方43500元B负责业务方面的拿了投资方3000元,我朋友买好了机房所有设备后还剩35000元,之后买了一台小车后就没有用这钱做任何事了,做了3个月公司收了客户10000元,后投资方就说这行赚不了钱要求退出(但
我朋友开了家公司,他的妻子趁他不在的时候把我朋友公司的200万转到她的账户里并消失不见,请问这构成犯罪吗?还有一点是他们俩刚结婚3个月,认识也才5个月,但是我的朋友很爱她的妻子。请问在这起事件中她的妻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我是河南郑州的,我这里有一个企业是李某实际个人出资的企业,李某在工商注册一直为集体福利企业,并从税务局领取集体企业福利税和国家免税共同3200余万元,同期,李某将企业内资金挪用到另外一个和别人合办的企业1200余万元,请问李某涉嫌犯何罪,假如李某的企业被认定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的主
有一个集体性质的加油站,举办单位提供了场地、设备、营业执照等,建成以后交给某人承包,举办单位没有提供流动资金,由承包人自己筹集流动资金。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将加油站的十几万元借款给自己亲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A公司只有股东2人,各占比例50%; A公司为开拓市场成立了B公司、B公司用资产在A公司的担保下向银行贷款200万,100万用于A公司发展,100万用于B公司发展; B公司法人为a股东,现b股东自动放弃B公司的股东权利,要告a股东挪用资金罪是否属实,现求解。谢谢
我原是银行工作人员,04年为亲属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透支用于修路工程。当时单位有发卡任务 透支余额等多项指标考核,而且对于银行卡的具体操作也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用别人身份证办理了近200张信用卡 透支本金700多万元.由于交通局压资等到修路款下来的 迟迟不给,后来通过法院以扣押的方式收回了500多万元,正在我们
你好,高律师。我想请教你:公司借款给某一个,后来那人还款的时候把钱汇到了公司一个经理账户上,经理据不退还,说已经花在公司平时开销上了。请问他是否犯了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如果起诉的话,由谁来举证呢? 已经报案了,但公安机关说要把会计凭证拿去审计,可是审计完怎么才能判断费用合理?难道一定要我们来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