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国家征用土地的下发文件及补偿标准的原始文件(不是负责拆迁的人和老百姓说的标准),老百姓是否可以看得到? 2、铁岭农村地区农用土地的补偿款按规定是应该一次性补齐,还是可以分几次补给老百姓?(如一次性给5万/亩,或一年1500元/亩,先给三年,以后的再说) 3、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强迁? 4、铁岭农村地区的
户口迁回了原籍。可现在村里有土地征用,且有赔偿款发放,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他可以拿到土地征用赔偿款吗
我哥在96年的时候因为读书,所以户口从农村被迁入到学校,毕业后户口被迁回到县城空挂在一户人家里,因他没有房产一直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所以结婚后一直与农村的父母住在一起。虽然户口迁出10多年,但一直都有在种当时分配的土地,并交纳各种费用,今年因孩子户口的问题,他申请户口迁回原籍,村里也考虑到实际情况开据了接
我家有2--3分土地 因做公路边的绿化要被征用,其土地还种着果树。。据村领导说,1亩3.5W 我家这土地7000元。但是果树他说不清掉还按原先栽种着不动。等于赔偿7000块.....如果我要求果树也拿掉,这个赔偿该怎么算。..那上面是不是该赔7000..
企业租用我村集体土地到期后拒不归还 政府帮企业扬言要强行征用
安徽三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涡阳化肥厂)以办建材厂名誉租赁杨东自然村土地25.17亩,2010年4月11日已到期,当土地租赁到期的前10天。即2010年4月1日杨东村群众把租地合同呈报官路口社区到期一事,请求社区与该单位联系商谈相关事宜。并征得社区同意书面向其提出租赁土地到期问题,派人与杨东村民代表会面,协商处理。可该
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建学校和出卖给建筑商可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分钱都没有发放到农民手中,请问这种事情合法吗
请问下,就是原来企业征用土地想建水库,土地补偿款已补偿,但是土地没有使用,现想使用的时候对方想要提高补偿款,这合理吗,若不合理要用什么条款可以证明
我村上代人开发的土地,生产队的时候分到我家,没有土地证,现在那块土地被私人征用了,征用费用也被开发土地的人拿去了,我现在还有权利去使用土地的权利吗?土地征用还是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征用去的,我还有怎么样的权利去使用这块土地
我是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的农民。现因修高速路出口需征用我们大家的土地何房屋,听说每亩耕地的补偿是12000人名币。现在大家都不是很满意。请问这12000人名币的补偿是否合理?还有房屋补偿,安置费,土地等,现在又是怎么一个补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