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3月29日,河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私房改造中若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1986年3月29日,河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私房改造中若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这个政策全文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否已废止?其中第17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有些问题不明白,请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将孩子判决由原告抚养。 这段话怎么理解意思呢?
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能否适用于该意见发布前的
一传销案件,是在2011年12月——2013年2月期间进行传销活动,于2013.2.23案发,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两院一部2013年11月14日颁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否适用该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在这个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四条:夫妻分居俩地分别管理你,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我应该怎么理解这条意见,管理和使用指的是什么财产? 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已这个第一条为依据立案的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期间”的规定有差异应该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99条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当事人对起算时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如果当事人对起算时间有明确的约定,是否理所应当的按照约定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可否当做天津地区起诉的证据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可否当做天津地区起诉的证据。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人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曰起计算。
1956年6月27日相应国家号召,支援国家建设,将家中苦心经营和赖以生存的饭店(13间民房)入股公私合营漯河市旅馆商店即后来的第一饮食服务公司。先留有漯河市旅游商店开具的股金证,现诉求为退还股金,但一直没有得到落实和明确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