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一个月前被人撞了,当场休克,流了鼻血。肇事者没有立即把我爸爸送往医院。过了一会,我爸爸醒来,发现自己没什么大碍就没有追究那人。回家后头疼,但只是吃了药,输了几天液。肇事者留了500元和一些药。前几日我爸爸的病严重了,头疼的厉害,输液也不行了,才去的医院。检查出来时脑部有淤血,随即做了手术,引出淤血。现在视力出现了问题,上厕所都需要家人引路。现在仍在医院住院治疗。肇事者再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告他。我们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那个肇事者的信息都清楚,他离我们村不远。问题是家人都说算了。不想生气,打官司要花钱,人家那家人会找人。还有一个问题是:当时他说去医院吧,我爸好心说不要紧没事的。病拖到现在是不是我们的责任大一些,我还能不能告到他?
交通事故发生死亡的,责任都在一方的,在理陪都到位的情况下还要承担多少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死亡的,责任都在一方的,在理陪都到位的情况下还要承担多少刑事责任。
交警到达交通事故现场后,在没有法医及救护医生(自己也没有急救常识)的情况下。不联系救护医院,而是直接
交警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得知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也不联系救护车法医。而是一个正式交警携带一协警,到达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在没有能力(我个人认为在没有法医及救护人员的情况下,你如何能判断伤者的死亡)情况下,直接把伤者送到殡仪馆。并且事故处理者及交警部门在(伤亡者送到殡仪馆前后)24小时以内也不联系伤亡者
因为公差,开公司车辆在回途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非常严重,车辆受到巨大损失,一起修理费用要7万元。公司要求本人承担罚款,15000元,请问罚款合法吗,如果我不接受会不会有什么影响?谢谢!!
我们雇佣的客车司机在路上撞死个行人,现在被判百分之60的主要责任,而且已经刑事拘留,但是司机家属认为司机只负责开车,没有义务和责任来赔偿死者家属,把事故责任经济赔偿要求我们车主来全部承担,请问各位律师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处理办法
今年6月份,我儿子在马路上步行与一辆长安之星相撞,车是由西向东,在路中的黄线北撞到我儿子的,车是停在路南的,他没有停在原位上,因当时看我儿子外伤不重,就没有报案,心里想去医院看看没有事,就让对方走了,到医院检查出左锁骨骨折,我才报案,现在事故科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上说::“因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
我是2006年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单位没给报工伤,如今留下后遗症,现在可否再要求单位认定工伤
我是2006年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单位没给报工伤,如今留下后遗症,现在可否再要求单位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