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事故导致10级伤残时,营养费与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方式
广州市交通事故导致10级伤残时,营养费与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方式
我方女性42岁,交通事故中对方付全部责任。我方头部额头外伤,住院治疗2个星期。额头,有大的疤痕。对方车买有保险。我想问像这样的情况,除了医疗费等费用,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如果可以,大概会是多少法院才会支持?赔偿的话,保险公司会帮赔这部分钱吗 现在是没有达到残疾的评定标准,但是伤在脸上,(额头),
我老婆前几天坐公交车回家,因公交车司机开车失误而发生车祸,导致我老婆头部受伤,缝了七八针,脸部也因为擦伤,而致使脸上肿痛,休息了12天了,还没有完全好。我们准备过几天去交警队商讨赔偿问题,请问我们除了申请要求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赔偿外,是否还可以申请营养费赔偿?营养费赔偿应该怎么计算? 谢谢!
我于09年5月31日在广州市发生交通事故,经评定为十级伤残,我是国企(造纸业)职工,城市户口,请问,按照我的情况,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具体为怎样计算?
我是烟台莱州的,六个月前驾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车祸导致我四根肋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请问烟台地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级伤残有没有精神赔偿金和营养费?医院只给我开了3个月的假条,我是五个月后做的伤残鉴定,鉴定处给我签了4个月,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