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商场的开发商协商好要入驻,交了一万元的意向金(18年9月),商场当时说12月绝对会开业,最后保证来年的1月1日正式开业,期间我们给我们的公司交了设计费,准备做柜子(有聊天记录和设计费的转账记录)。最后商场有因为种种原因拖到了2020年还没有开业。但是当时我们只有一万元的意向金的收据,意向协议也是因为他们
别人拿以前的微信转账记录说是我欠他的钱,到法院起诉我了,他没有书面证据,欠条或者标注是借款之类的
别人拿以前的微信转账记录说是我欠他的钱,到法院起诉我了,他没有书面证据,欠条或者标注是借款之类的。现在法院立案了,传票都来了我该怎么做?
借款没有借条,没有对方身份证号,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电话号码,起诉法院传票对方没接受
借款没有借条,没有对方身份证号,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电话号码,起诉法院传票对方没接受,法院开庭要求我提供对方身份证号码,请问还有其他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