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货车在宁合高速与另外一辆大货车发生刮擦,导致对方车辆和车上运输的货物受损,当时因为出事路段车流量大,导致我没有及时靠边停车,当我停下后发现离事故现场距离比较远,所以我就驾车从前方道口折返现场。之后交警部门认定我负全部责任,并在交通责任认定书中写明了我当时离开现场20分钟后又返回现场。现在所有理赔
前一段,我司机驾驶着刚脱年审两天的大货车撞到路边行人一死一伤,交警监定我车为主要责任,当时为了司机的安全我和对方已经协商解决完全部事故,但保险公司只理赔了交强险拒赔商业险十五万左右,按照车辆合同我只能去太原仲裁。请教各位律师这场官司我能赢吗?如能赢的话机会有多大?
本人骑机动车逆向行驶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报造成对方右手骨折轻微粉碎性, 交警说双方都有责任 医院费我也给对方出了2000多 可是对方的补偿费用要求要1.2万, 个人感觉不用这么多啊 现在对方要起诉 会不会更多费用
在小区,我的车停着,被对方后来过急,造成双方车撞烂了,据了解,对方只购第三者保险(不知道是否真的)。我车购了全补。现在他想以我责任去作理赔,这样合理不?如果以我责任理赔,是不是明年购保险不优惠?是不是有增加我一次交通事故记录?谢谢。
在小区,我的车停着,被对方后来过急,造成双方车撞烂了,据了解,对方只购第三者保险(不知道是否真的)。我车购了全补。现在他想以我责任去作理赔,这样合理不?如果以我责任理赔,是不是明年购保险不优惠?是不是有增加我一次交通事故记录?谢谢。
2012年大面初五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一直到现在都没得到了解,对方做手脚把主要责任归咎到我方,对方车辆是当地电力局的公车,我爸爸因为一直没有那么多钱赔偿一直也没结案,我妈妈也一条腿伤残
4月16号,我骑摩托车与一面包车相撞,至使我脑外受伤,信院八天,出院后院方出具休息一个月的诊断,因事发当时没报警,由车主第二天补报。现交警处理理赔:误工费38*56 护工费8*56 营养费8*56 摩托车修理费270元,再没其它。我是农村户口,自做零售行业,请问这样理赔是否合理?
我老公3月22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被对面行来的小车撞到,对方是超车过来的,当时送到医院检查颅内出血,现在还在医院,目前右手还有麻木感,说话紧张时还会有结巴,这是没法恢复了。脑力有轻微脑梗塞,司法鉴定时伤残大概是几级,他上班的工资是4000,一直是我在这护理,我的工资是1500,医生说三个月后复查,后遗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