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享受福利分房之后,是否还可以再享受单位集资建房?国家有何相关政策规定。 北京党政机关呢?部委直属的事业单位呢?针对这些特殊单位,国家是否有特殊规定?
本人南京居民户口在浙江农村结婚当地面临土地拆迁,家里要把岳父名下的土地证分成我妻子和她弟弟两份,由于我71年出生,当地土地局要我开具未享受房改的证明,而南京方面不肯开具这个证明怎么办
本人父母是住在教场北路83号(巴士家园对面的厂区)。母亲是原来链条厂的工人,至今一家三口还居住在厂区的房子,该房子不是配套房,只有20多个平方。在此已居住近20年,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房等国家政策。如今政府要扩路,因此我们所住的地方就面临拆迁,在此过程当中拆迁方只测量了房屋面积,其它的房屋评估
我们是水电集团总公司直属单位流芳宾馆的退休职工,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等待遇,现在
我们是水电集团总公司直属单位流芳宾馆的退休职工,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等等待遇,现在总公司把宾馆移交给了公司下属单位山东德州十三局,我们如何要回我们应有的待遇?
父亲与90年代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人名字)。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父母下岗,固变卖了福利房以维持生计。现在老房动迁,请问,一家三口是否还都有做为被安置人的权利和利益?
上海私房动迁属于福利分房?1998年从上海虹口沙泾路迁到宝山淞南,原房屋使用面积是21.5平方米,安置房使用面积38平方米,补贴了3000元
我离异五年,独自抚养孩子,前夫曾分过福利房,离异后房子归男方,我名下无房产,是无房户吗?我是否能享受单位的福利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