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李某是某厂直系亲人,又已满18周岁.在厂内从事工作.但是在厂内并无书面任职证明.又与厂内工人发生冲突,造成工人人身受到伤害.这与厂方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厂方需要作出赔偿吗?
我自2008年01月02日进入在厦门泰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岗位,在2008年10月份引起劳动纠纷,原因是:公司没有以我签订劳动合同,星期六,星期天加班不给加班费,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像厦门思明区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结果公司以工资不是他们发放和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为由,推诿我到福州公司所在劳动局投诉,跟厦门这家公司
本人是某某酒店的一名酒水员,未签定劳动合同,并与实习生的生份在酒店工作,于08年10月23日递了辞职报告,写明11初要离职.11月1日酒店招来新的酒水员,与我一起工作了3天,11月4日 因有急事本人未说明就离开了酒店,并有半月时间未与酒店联系(本人去了外地).半月后,我去酒店想结清工资,但领导却说我没交接让我把交接
自己的亲伯伯为了要回20年前的土地,指使人殴打我父亲,反不承认罪行,还说是自卫,我想了解一下这样的事件按照什么样的法律程讯追究他的责任
11.16日在路上对方违章并道造成我车轻微剐蹭,我未追究其责任,但双方有口角,各自驶离后对方追逐我车至另一地点下车持铁器殴打我方造成我方2人轻微伤,我方自卫过程中至对方轻伤.对方要求我方赔偿3万元。现求助律师我方诉至法庭会承担刑事责任吗?缓刑还是罚金?谢谢! 我方有证人,见到其持铁器殴打我方且造成我方2人受伤
我是农民工在酒吧工作,老板拖欠工资,长久以来都是工人闹的不迫于无奈了才会发工资,这个月25号了还没发上个月工资,我没钱交房租了生活都成了问题,就在工作中做了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飞单{接了客人的钱没有入账等共计不足300元”后来被上级发现,我承认了错误后并愿意赔付公司财产,公司老板却让几个内保在公司门口脱
我家前几天修房顶,十几年的旧房了,也就是两天的活。就找了村里一个包工头,约有六七十岁,把活包给了他,一天七十块钱。他共带了四个人,谁知第一天刚上房顶包工头他就摔死了,现在他家人硬说是给我家来帮忙的,我们不给他报酬的,所以狮子大开口要我们赔偿,我们想私了,给他四五万块钱,他三个儿子嫌少,到法院起诉我们
我爸去年在老家池塘填了建了一栋房子,房子旁边还有一小块地,是准备留着给爷爷奶奶建棚子。半个月前隔壁元奶奶她家却无理取闹说那块地是他们的,把那块地连同过道用砖块堵了起来,旁边住的人只能绕道而行。她大儿子还把爷爷打伤了,法医鉴定爷爷断了3个肋骨还伤了些别的地方,比较严重。而元奶奶他儿子只有点皮外伤,却向
假如李某是某厂直系亲人,又已满18周岁.在厂内从事工作.但是在厂内并无书面任职证明.又与厂内工人发生冲突,造成工人人身受到伤害.这与厂方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厂方需要作出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