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们家是在江西九江农村的,在农村的马路旁有一块2亩多的责任田,其中有半亩田于几年前转让给了本村另一村民。 今年,该村民在这半亩田上盖了一栋房子,他这样做可以吗? 另外,他盖的这栋房子的面积,已经超出了之前转让的半目田的面积。 就是说,在未跟我家商量的情况下,我们家的田已经
农村,88年爷爷买地契约,六分地(400平)。2003年,申请盖房,向乡镇政府缴纳了建房土地补偿费,申请120平,实际建设100平左右(给邻居让步所以盖小)原计划盖三层,但是由于邻居告我们非法建屋,以至于只盖了一层,当时事情闹得挺大的。现在想继续盖两层可以吗?这属于非法建屋吗? Ps:只有当时一张<买地契约>以及向乡
家在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农村。母亲是农业户口,加上我们子女两个三人都是农业户口,父亲自己是商业户口,目前住房的房产证为以前商业用(供销合作社,已经解体),打算过户到自己家名下,过户给谁合算。假如以后要占地怎么办?同时目前这个房子在经营买点,营业执照是母亲的名字。谢谢
家父是农村人士,向其他村租了土地,期限是十年,现在到期了。承包合同有一条规定(期满后,承包人可优先续期,按附近土地定价。)家父本想续期的,但对方就是不让,还说续期一天是续期,一个月也是续期。在此小弟想请问各位好心的律师,承包一方至少可以续期多长时间,之前有律师回答说(再行约定),但我不是很清楚是什么
事件出在浙江象山县, 第一问题,本人现为非农户口,原为农业户口,由于上世纪90年代因买户口转为非农。我家在同一村有两处住宅,一处是原有的房子(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另一处是1991年在村民那里买的房子(后做土地证时做的是我的名字)。目前县城里有我的房子,户口也落在县城的房产下,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农村,请
农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购房时未与房产开发商签过物业服务合同,自主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2004年入住,一直正常缴纳垃圾清理费等保洁费。2012年入驻一个物业公司,物业费上涨,不能提供相应的物价证明文件,提供发票需要业主加6%的税点,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吗?
律师,你好!我父母亲在上海农村有一个宅基地,现都已不在了,宅基地使用证上只有我父亲的名字,现户口本只有我一人在里面,我的问题是: 1、宅基地使用证可否变更我的,哪里变更?(我是非农村户口) 2、1991年制定使用证时,当时我(在校中学生)和父母亲同住一起,当时我哥已分户,并有另一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