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终止后,单位没有及时给予缴纳在职时的社保,导致这52天都没办法办理失业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50条单位应该在15天内给予缴纳社保,但单位却一直拖了52天了才缴纳,这样我这2个月都是失业的并没有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自主创业优惠待遇,请问我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我这2 个月的失业损失吗?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我2010年在北京的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按照很低的基数缴纳五险一金,并且缴纳基数一直从未调整,今年刚刚办理离职。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专家: 1、试用期公司未给我缴纳五险一金是否合法? 2、公司未按我的实际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合法? 3、以上两部分,我离职后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如
我3月初入职,公司因为人为失误交了2月份的社保,现在突然要我退还给公司相应的费用,这合理吗?该怎么解决呢?
社保转移办理由于雇主未及时缴纳社保调基差额导致我的社保未及时转移到新公司,并且导致跨年,我们地方养老办公室规定第三方代缴的一律不予补交,第三方说由于雇主种可口可乐西安分公司不及时补交款项他们没有钱交社保
2012年9月份上班的 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单位要辞退我 我应该要求哪些赔偿?还有我们单位上班不打卡的 工资单是有的。如果单位现在按破产 经营不善 的话 我还能要求哪些赔偿 谢谢。
与原来的单位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保,后本人离职,合同未到五年情况下离职。之前压在原单位的一个半月工资都不发,而且原来的社保也未折算成现金给我。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本人于2012年8月28日与盱眙瑞康医院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在2013年2月时发现瑞康医院一直未缴纳相应的医疗等社保。我提出辞职
单位提出让员工少缴纳社保金,说是这样可以让员工拿到手的现金多一些,相当于给员工涨薪酬了,这样的说法对吗?我们该怎么办?希望听到专家的意见和答复
请问关于辞职最后几天,不满一个月的工作天数,单位是否要帮忙缴纳社保?
本人是3月31号递交的辞职报告,单位是批准立走的。但是因为本人还有点年假+调休没用,所以抵充到4月12号。也就是4月12号单位正式帮我解除劳动关系。 现在问题来了,单位是说,因为我4月份不满半个月,所以4金是不加的。我想问是这样的吗?如果不是的,单位仍旧需要帮我缴纳4月份的4金的话。那请问,我12号办理辞职手续的
员工进入单位后,未能及时办理原单位的社保签转手续,没有办法办理缴纳社保,单位会有社么法律责任
单位录用员工后,因未能及时到原单位办理社保的迁转手续,造成单位没有办法给员工缴纳社保,单位该怎么办?会有什么法律问题?
公司法人均在单位交了社保,为什么注销税务登记证还要缴纳社保呢?
公司法人均在单位交了社保,为什么注销税务登记证还要缴纳社保呢?这不是重复交了吗,税务局的还说不交就不能注销的,是吗?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