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三学生。我爸妈在西安临潼做包子(路边摊),被同行找人打了,目前有医院的受伤证明、公安局拍的受伤照片、人证。当地公安局以应和解为由一直让等消息。打人的人目前逃逸在西安市,没有任何人在处理这件事。爸妈在家只能哭。派出所的人说由于没有造成生命威胁,所以构不成刑事犯罪。像这种情况,只能算了,不能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生的权益吗?
我朋友傍晚在一个门卫室与别人发生口角,对方欲拿开水淋他,后没有淋到,对方又先动手打了我朋友一巴掌,我朋友遂还了他一巴掌,(事情当场有见证者),结果这个人被打了一巴掌后倒地了,一开始大家也搞不清状况喊他起来,没反应后,我朋友报警来处理,警察来后也叫不起,遂打120急救,并将我朋友带走,我们随急救车到医院
当事人和一电话人起冲突 后出去 那个人聚集五人手持棍棒砍刀打斗中当事人从另一人手中夺过一把水果刀 刺中其中一人三刀致其死亡 请问律师算不算防卫过当
当事人与一人因为女朋友电话冲突后 那个人聚集五个人手持棍棒砍刀 当事人什么都没带 出去后那五个人对其攻击 其女孩子在场 拿出水果刀制止 被当事人抢过 刺中其中一人 致其死亡当时对方无人正在对当事人实施伤害 请问这能不能构成防卫过当 是晚上十一二点 捅了三刀
我朋友和女朋友发生矛盾 后来他想去看他女朋友就打车去了,在半路打给女朋友打电话 这时他和别的男孩在一起 就不想让她去,但我朋友坚持要去 后来他女朋友说来就来吧 这是那个男孩把电话抢过去 问我朋友是谁 说你等着 等哪天的 我朋友就说不用等哪天 我这就到了 后来我朋有到他 女朋友那里两个人又争吵起来 那个
姐2012年5月离婚,离婚后姐去了外地,2013年回家过春节,3月份,姐的前夫以姐的朋友相约,把姐约到一僻静的地方,姐的前夫把姐打成重伤,现在还在疗养中,当时我们报了案,公安局也立了案,最后的结果是姐的前夫付了医药费,他以有心脏病为由取保候审,并立下字据说从此不再打扰我们家。可是最近一阵他又跟踪我们家人,跟踪
他在海淀看守所判刑四年半,判刑后一个半月到大兴团河,到团河有二十天就送到朝阳第二监狱去了,我想问下他到底在哪里服刑?以前听说北京人判刑服刑在天津,那这次转到朝阳,还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