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姐家在农村,一天他们都出去干活,他她旁边的邻居趁她家人不在,把属于我姐家菜园的篱笆拆了,占有了大概十五平米左右面积然后用水泥砖砌起围墙,就说是他家的了,当时那人还叫乡镇府的来拍照了。我姐找他们理论,也没什么成效。那地没有地契。请问需要怎么做才能要回来?
因建修铁路占用本人责任地七分地尚未用完现被村干部强占建房和鱼池,为此我们找到相关部门:市政府、市铁道办、市信访办为我们解决此事,却遭到拒绝。凭什么村干部就可以在增而未用完的土地上修建房屋,而我是原承包人就不可以耕种呢?
目前他人在我家的土地上强建房屋,我找到村政府,政府说找法院,找了法院,法院不受理诉讼,说是政府的事,现在对方已将房屋修建完工,请问该找哪个部门,难道这事没人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利用75岁老头屡次毁掉界址强占他人土地该不该110协助处置 江苏 04-23 21:47 悬赏 5 发布者:正道何在 给我留言 回答:(0) 剩余时间: 14天23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
农村自家土地,一块地是原来父母分得,一块是10年前跟他人购买的,两块地在一起。分得的土地上有一颗果树分给另外一个远房亲戚,而地是分给我家的,也一直是我家在种植使用。现在那个人说果树是他们的要强占果树(已经枯死)下的土地。而我家原购买的一块地有种荔枝树,现在他们在我家土地附近建了房子,事前无告知又恨无理
二房东在房子的公共场地容纳他人住宿,长期住宿,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北京通过一个中介租了一套房子,房子是二房东整租下来的两室一厅,把主卧租给我。在签合同之前,对方明确只是两家合住,因为中介和二房东认识,收取了半个月的中介费用,没有通过中介公司,支付给他个人。住了一个星期左右,两个男人住到了客厅里,没有明确的打隔断,也没有帘子,客厅里摆放了两张床。我一个女生当然不能
各位律师,我想问下,我已经离开家乡很多年了,如果回村里在当地法院立案,村民不帮助证明土地,这种土地纠纷能在法院立案吗?我家里人证明,可以吗?我的房产证、房子、户口本等都齐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