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再婚,可是我男友有婚前个人债务,和我无关的,据说婚后我的收入也要算作共同财产,法院可以执行一半去给他还债,怎么样做才能让我的个人收入(比如我的工资啊,还有我其他个人收入)不被执行去一半啊?结婚之前有什么办法能规避吗? 注意:1.我说的是他的婚前个人债务,与我无关 2.婚前 写个协议能有效吗?
我丈夫和她前妻离婚时婚前两套房子给她前妻,所有贷款债务由我丈夫还
我丈夫和她前妻离婚时婚前两套房子给她前妻,所有贷款债务由我丈夫还,我丈夫属于净身出户,他们共同有两个孩子,由于外债原因,我丈夫现无能力出孩子抚养费,我们也在租房子住,天天被他前妻催,请问我们这事情要怎么才能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