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在婚前名下有一套房,由于需要买婚房,所以领了结婚证,然后看中了一套新房,在房产合同上写了我的1/4的份额,说好是我不付首付,只要还30万的贷款就可以了。原本计算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一共可以贷70万,后来因为政策,不是首套房,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一共可以贷50万,我先生是主贷人,我是副贷人。 现在因为公积金贷款贷不到70万了,我先生家里面说向奶奶和外公一共借75万,然后写借条,叫我和我先生一起签字,还说这75万是不用还的。 我就想咨询一下,既然这75万的借条是不用还的,那为什么还要写借条呢,那将来会不会对我有影响?在法律上肯定是以借条说话的。
结婚时赶上男方家拆迁,回迁是按照人口数算,一个人占40多平米,当时告诉我算了我的人口数,也有我的40多平米。但是离婚时又告诉我没有我的平米数。男方家使用各种方式最终逼迫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上也没有写关于这个拆迁的平米数问题。我想了解的是如果这个平米数当时确实有我的,是否我还有权利要回或者要求补偿?
我是农村人,最近家里想在镇上买套房子,我公公出钱付首付,我们还房贷。他说房产证上要写我孩子(我有一儿子才8岁)的名字,我们夫妻俩才30岁不到,我认为应该写我们夫妻两的名字 你说想我这样的应该怎么办?
和我老公是再婚,房是他婚前买的,但买的时候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只是没有登记,现在登记了想在房前证上加我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老人已去世多年,现在的房屋要动迁。姊妹三人要分割,更名。怎么处理更合理公平?涉及产权变更,我的想法是等待动迁后,再处理此事。
我现住的房子被我老公的弟弟通过不合法的程序,把房产证改成了他的名字,之后就把房子以20万元卖给高利贷的人,不久这个高利贷人又以60万元转卖给另一个人,我们住在这里的人却一直蒙在骨里,不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高利贷的人几次上门催我们搬出去,要么就还钱,他还说我老公的弟弟跟他们交易的时候说我们住在这里的人是房
我有家亲戚想把房产开发商补偿的房产转给我,(开发商刚把占的他家的房产丈量完,还没有开工建设),我想把房产证下写在我的名下可以吗?还要注意那些问题吗?谢谢各位给出指点
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2010年有一人向我借款100万元,经多次催讨不还,我向法院起诉,同时将他名下的店面及住房进行了保全。但在执行时碰到这样一个问题,借款人在向我借款时早就已离婚,而且他和他老婆之间的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店面及房产给他女儿,并有可能在司法局做过公证(公证不能确定)。但我们在房管所和土管局
我父亲家一共兄妹五人,我父亲是知青所以一直插队地生活在外地。在我奶奶和爷爷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一套在朝阳的房产,当时父亲其他兄妹欺骗我父亲此房不能买卖,只可居住,父母在奶奶去世时赶到北京,我大姑就是父亲的大妹妹,告诉父亲奶奶说房子由她继承,她现在赠予我父亲的大哥。只是口头讲述,没有遗嘱。父亲回家后一直念
去年我的母亲去世了,当时和我一人说过房子要留给她的外孙,母亲总共有3个子女,我们都按母亲要求放弃继承权将房产转于外甥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是应该去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后再去房管所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可以直接去房管所更改?或者我们兄妹三人各写一份赠与申请书即可?
爷爷有一套房子,6个兄弟(4男2女)都同意放弃,继承给我爸爸,但是我去开具爷爷的子女情况证明的时候,出现了五子,本应该4子的,可是原户籍登记表上略过四子,直接写了五子某某某。可是大家都说没有多生的兄弟姐妹,怎么办》?!如果是当初写错了,该如何开具证明啊?如果是真的有多生,但是出生即死亡或者送人,改怎么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