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于2009年12月X日向基层法院(法院)通过快递提交了:不服不给予不受理破产申请的<<上诉状>>,现X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 (2010)X中法民破字第X号民二庭王X法官经办. 2010年5月2X日上诉人曾到X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信访说已超过《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的规定,请尽快下终审裁定送达给本人(上诉人)…… 但2010年5月28日信访后到2010年6月17日上诉人还是没有拿到裁定,于是上诉人就又来到了X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通过保安联系了中院民二庭王X法官.王X法官在电话里说“在过二三个星期.” 可是到了中院民二庭王X法官电话中所说的最大期限第三个星期后,当上诉人2010年7月X日来到X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通过保安再次电话给中院民二庭王X法官时, 中院民二庭王X法官说:基层法院在核实…… 综上:上诉人从2009年12月8日向基层法院提交<<上诉状>>后至今有七个多月了!!!并且一而再,再而三亲自到X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下还没有拿到裁定…… 而且《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说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人无奈,只好2010年7月11日到X省高级人民法院网上信访, 信访后的第九天,2010年7月20日中院经办法官打电话约上诉人到中院"沟通" 说:"上诉人的钱不是很多,还有5000多元主债务,上次电话里说的"基层法院在核实"就是在叫基层法院在调解,但我们(法院)也不能理解债务人(公司)的股东不同意还上诉人的钱,而且我们(中院)出个裁定不是很难,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受理.而且说了破产如果受理相关的期望与现实有个"落差"的一堆话和债权人是否有想搞臭债务人(公司)在同行的名声...... 这时上诉人听了,我的最终目的就是叫债务人还钱,如果不还钱,我就要裁定!他们愿意"死",那么我就慢慢陪他们"死"! 最后法官说约了下一个人的时间到了,说了句:"合议庭审理" 问:一.你认为结合民事诉讼法条“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中院立案的时间为:2010年3月, 及2010年7月20日中院法官的话:"合议庭审理" 认为这个服不给予不受理破产申请的<<上诉状>>的裁定法院应在哪个期限送达给上诉人? 二.如果法院从2010年7月20日后过了一个月还没给上诉人裁定,哪应找谁反映?似乎中院院长难见!可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和高院的院长预约吗?预约的信息内容请参照附件在回答 X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接访预约 X省高院实行院长接访预约制度,如果您希望通过院长接访向院领导反映有关案件的情况,请您认真填写以下的表单进行预约,我们将尽快为您确定具体的接待时间和地点。 欢迎来到接访预约中心 1、本省各级法院领导或审判人员有重大违法违纪的行为,本级法院不接受投诉或长期不予处理的。 2、案件久拖不结。审理案件超过一年以上又没有申请延长审限的;执行案件立案超过两年以上,且被申请执行人有财产却长期不予执行的。 3、认为本省各级法院执行错误,本级法院不予纠正并经上级法院督促仍拒不纠正的。 4、认为本省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应该在审理案件中回避而拒不回避的。 ……
如果基层法院到了法定期限不出具受与不受理破产裁定书,那债权人应拿些什么到中级人民法院哪个部门上诉
比如:按破产法所说: 5日向债务人发出通知,7日债务人异议,10日裁定,这前后累计时间为; 22号. 打个比方:9月10号债权人提交申请,法院最迟:15号发出通知,最迟22号裁定受不受理, 如果到了:1。9月22号(周二)债权人没有收到法院任何通知,那债权人应拿些什么到中级人民法院哪个部门上诉? 2。能把拿些什么相关
一审法院会把债权人不服不给予受理破产裁定的申请的<<上诉状>>及案卷相关材料移交中级人民法院哪个部门
一审法院会把债权人不服不给予受理破产裁定的申请的<<上诉状>>及案卷相关材料移交中级人民法院哪个部门
上诉人(债权人)不服一审法院不给受理破产的裁定的《上诉状》一审法院已移交中院,中院收到后没通知
上诉人(债权人), 就是说上诉人向基层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间是2009年12月8日,中院收到后至今2010年2月23日还没通知上诉人(债权人)已立案和说什么时候开庭,这个情况,上诉人〈〈债权人〉〉应怎么做?
1。债权人(上诉人)的《上诉状》,据一审法院法官及书记员说已移到中院,但中院还没受理,怎办
2。你认为中院接到一审法院的《上诉状》后应多少个工作日决定受理? 3。如果中院不决定受理也应告知债权人(上诉人)不受理的书面理由吧? 债权人(上诉人)的上诉期限是在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上诉的内容是:不服一审法院以债权人(上诉人)五日内末提交会计账簿等原始材料为由不给予不受理债权人(上诉
中院答复上诉人(债权人)说已退回基层法院《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即债务人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
1。这时基层法院应怎么做?要多久时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2.是裁定不给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是判决。 这个公告费由谁来承担?因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也请回答第2问。感谢!
一审法院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裁定书〉》公告送达费用,这个公告费是一审法院先垫付还是由债权人先垫付
2。如果叫债权人先垫付,那法律条文是什么? 3。有些法院门前的“公告栏”会贴法院打印出来的公告,是不是采取这样“送达”呢? 请回答3问。感谢! 请注意:这不是原告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一审法院还没向债务人发出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书》,中院退回《〈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 请回答3问。感谢
中院多久通知上诉人(债权人)《上诉状》由中院哪个案号哪个庭的哪个法官经办
上诉人(债权人)申请的破产,一审给予不给予受理破产的裁定,上周四《上诉状》移送中院,那中院多久通知上诉人(债权人)由中院哪个案号哪个庭的哪个法官经办? 我意思是问:中院收到上诉状应多少个工作日立案?
二审法院过了按《民事法》规定的期限还没给上诉人(债权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人是因不服一审法院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二审法院2010年3月1
如果上诉人已到二审法院信访室信访说二审法官超过了期限没作出裁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上诉人是因不服一审法院不给予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的裁定,二审法院2010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