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写的是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岗位也写的比较笼统,现在
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写的是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岗位也写的比较笼统,现在单位想逼我辞职就故意调岗降薪,我不同意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吗?
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工作2年多,从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且最低工资也达不到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寻求什么样的法律帮助,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证明我是在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 我们上班不打卡,也就没有考勤记录,工资条就是电脑打的一张纸,有社保就不会给那么低的工资了。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还强行押了300元工资做押金,我没有直接的物证,有人证可以吗?我想请问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马上解除的吗?如果要马上解除劳动关系,要有什么样的证据啊!如果我不能提供怎么办啊? 问题补充: 我有人证可以吗?
因为单位支付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劳监大队投诉一个多月没有结果
因为单位支付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劳监大队投诉一个多月没有结果,就去申请仲裁了,仲裁立案受理开完庭后告诉我说工资诉求劳动监察大队已做出处理决定书,他们就不再裁定了,只裁定双倍赔偿的诉求,但双倍赔偿金是按单位支付给我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来裁定的,这等于默认单位支付的工资
我去劳监大队投诉单位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我去劳监大队投诉单位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家大队说不签合同双倍赔偿的事不属于他们受理范围,只管帮我们讨要工资和加班费,劳监大队对用人单位下达了处理决定书,要求单位支付我工资差额和加班费,但单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去劳动仲裁申请赔偿金和补偿金已经胜诉,但赔偿金额错误,没
公司不按面试时约定支付我工资,支付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不按面试时约定支付我工资,支付我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劳监大队投诉后,劳监大队做出处理决定书,要求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我的工资差额,还有加班费和赔偿金,但是处理决定书已经做出四个多月了,公司依然没有给我一分钱,我去公司讨要,公司律师说他们不认可劳监大队的处理决定书,已
单位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倍赔
单位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倍赔偿按实际工资双倍还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双倍
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写的是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岗位也写的比较笼统,现在
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写的是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岗位也写的比较笼统,现在单位想逼我辞职就故意调岗降薪,我不同意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