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事网络虚拟物品收售的职业商人,由于加入了虚拟商城,一个人忙不过来,所以聘请了几个客服帮忙收售虚拟物品。本来之前由于账面上一直处于盈利状况,对账目查的不是很细,对客服这块没有什么约束手段。但是今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2月底开始一直忙于别的事情,然后5月20号凌晨5点的时候发现莫名收到一笔游戏平台成交汇款,而那个时间段我们是不营业的。所以当天上午通过向平台询问当时交易细节发现了之前几个月我收购的虚拟财产大量被客服私下盗窃变卖(初步发现约有2万左右,剩下的还在清算。由于之前的账单作假太多,目前统计起来很困难),并且在之前上报给我的数目上一直作假。当时由于该客服今年要结婚,所以在单独的办公室里面让其把用于盗窃变现的平台账户提供出来,根据其平台销售金额进行全额赔偿后就算了,但是该客服一直拒绝交代,并且借着WC的机会逃脱。而且第二天根据其身份证找到对方家里面以后发现只有一个老奶奶在家,其父母都已经外出逃避了,其他亲属也在逃避这个事情。我想问下,目前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报警的话,需要如何证明被盗金额?
我玩的是一款魔兽世界游戏,在游戏中,和一名玩家达成协议,用我的游戏号和他的游戏号相互交换,并且双方都提供了关于游戏的注册资料,包括身份证,油箱,帐号,密码。但是过了几天,我发现我和他交换的游戏号无法登陆游戏,并且油箱也已经被修改(修改油箱必须要将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邮寄到游戏公司才能完成修改)因此,我很确定是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想买一个游戏帐号(虚拟财产交易),但是怕买了之后他重新找回,是不是应该双方共同订立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那些方面呢?
我玩的是北京光宇华夏的“问道”网络游戏,我与2013年4月18日,被一个玩家利用转账业务,骗取宝宝、首饰、会员卡等近1500元的虚拟财产,对方要了我的电话,然后我就收到4条银行的服务信息,说我账户有转账进入,我开通银行的电话提醒业务,应该是可信的。就交易给对方东西了。现在已经是将近36小时,款项没有到账。可不可以
我在某网站被盗约两千五百元虚拟货币,注:是现实可兑换两千五百元人民币。经网站人员追讨回一千元,还有一千五百元无法追讨,请问可达成报案条件否?
在玩一款手游,已充值上万。昨晚9点出现一个事件,原本需要5块钱购买的道具变成2块钱;原本需要30块钱包月的月卡变成了1块钱。事件出了以后,不少玩家去购买2块钱的道具和叠加购买月卡。之后官方发现“问题”之后,首先在游戏内发布公告:此事件的原因是由于开发商失误造成,所以不会对已购买过道具和月卡的玩家做任何处理
某网吧在某平台上充值5000元的点数,后被盗取充值了Q币,1Q币相当于1元钱,但是网吧买点数时进价1个不到1元钱,但是卖的话都是当1元卖,请问该盗窃的数额是定5000元吗?
某网吧在某平台上充值5000元的点数,后被盗取充值了Q币,1Q币相当于1元钱,但是网吧买点数时进价1个不到1元钱,但是卖的话都是当1元卖。 现在盗窃罪是肯定构成的。 就是请问该盗窃的数额是定5000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