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因为经营不善,需裁员,被裁去的职工可获得怎样的培偿
本人在一外资企业,因公司经营不当,现要被别的公司收购,(投资人变更),在公司服务五年零一个月,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本月底到期,公司会安排在合同到期后即谴散所有员工,现本人尚在孕期,根据规定是不能终止合同的,但若公司要终止,则本人可争取到哪些合法的利益?请专业人士帮忙告知, 1:具体可获得哪
国有企业在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职工可否到外面打工挣钱。
国有企业在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职工为了生活到外面打工挣钱,企业也没有发给我工资,到企业破产时我要求破产组把我在外打工这一时期的工资计算为内债给予清偿。请问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我从02年开始供职于一家私营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原先负责企业其中1条生产线的工程技术管理,管理着7个技术员。在今年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企业进行人员收编,把我负责的事务安排给另一位管理者,我则闲置在一边,既不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又不按劳动法进行补偿辞退。我的薪资待遇也没有变。劳动合同要到2011年才到期。目前这种
我的一个朋友进了看守所有可能会被判刑,那他是在职职工和党员,那判刑后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吗,有办法保住工作吗
男方有一家族企业,女方婚后在夫家的要求下辞去公职,参加家族企业的生产经营3年。请问,若离婚,关于企业的财产,女方有分割权利吗?如有,如何分割?
律师: 你好。 职工在本人认可的情况下,与企业签订委托经营承包合同,在合同中企业要求职工缴纳保证金以制约其委托承包经营者(即职工)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因商场经营管理不善,开业半年,{我们先交半年租金}原来有200多商户的,致大部分商户撤走.仅剩下60多商户,商场也没宣布倒闭,只承诺继续招商,商场人气更差了现在大家没生意,大家也没心思做下去了,请问:剩下商户可否通过起诉,要求赔偿装修费,押金等损失?
我是一个中型地方国营企业 2003年重组破产,女40,男50统一退休,剩余人员就搁置停止社保,没有一切社会保障,待业在家,我们现在还没有买断的已经接近或者已经40.50的职工, 应该有什么待遇?
公司通知员工放假2个月,每月只给1000元补助,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获取类似于合同未到期被辞的补偿金呢,因为公司的目的是让员工自己主动离职。 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