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信用卡原有贷款按月还款,但申请了信用卡还款日变更,在本月却出了两期账单,当时客服人员也没给我说明变更还款日会出现这种情况,现在要我还两期的钱,我是不是该自认倒霉?如果银行把所有余款也都在本月出账单,我也得还完吗?信用卡系统本是银行工作人员在使用,任何操作可能造成的后果,工作人员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种情况下,我要是每月还只还一期,是否属于违约?
客服还是要求按期还款,难道就没有其它办法?直接按他们要求还款,那太窝火了。他们有失误,为什么客户要全部承担后果?
如果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逾期未还款多次,但是最后还是还清了,这样会不会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
之前有朋友借我身份证说要办理信用卡,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就借给了他,但是他总是两个月还款一次或者三次还款一次,而且多次出现这种状况,但是最后还是把信用卡欠款会还清,这样会不会对我个人信用造成什么不良影响。如果我以后要贷款买房,能不能贷到款项呢?
我去年大概八月份办了一张交通银行信用卡额度二千,之前还款都是全额还上的,但去年有一次回老家犹豫手机停机根本不知道还款日期加上我们加那边没有交通银行就没还款,一直到银行打电话到我就得固定电话催款大概一个月没到我回上海才把钱全部还上,再后来还款的最低还款额度,有两次忘记了还款日期都是第二天还上的也是还的
就是我使用银行的信用卡 刷款透支了5W多元 然后前端时间还了2W 然后现在每个月给银行还款4000 但是银行最近突然要我一定要还进去2W 不然就说要起诉我 但是我经济能力没办法一次凑到2W 只能每个月4000入银行帐 请问这种情况银行会一定起诉我吗 现在还欠银行3W2,我每个月都会还4000进去
大学时候学校给统一办的信用卡,大四的时候因为网购用信用卡消费过一次,当月就去另一个城市实习去了,就把这事忘记了,凑巧的是手机被偷了,后来办理了一个新号,所以银行发的提醒还款的短信我没有收到。直到毕业的时候,忽然家里打电话说银行有律师来说我有几百块钱欠账,我才记起我曾经消费过两百块钱,正好这个律师是我
我老公以前办有信用上卡,但我不知道,都是离婚之后才知道,现在欠款了,我作为他的前妻和联系人,需要负责任吗?会影响到我吗?
我的信用卡欠了2900元,1个月没还了,中间银行打了3个电话我都没接。5月18号的时候接到银行的电话,叫我还700元,不然可能会起诉,说在20号之前还。我在21号还了400元,会被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