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我租了一个三百多平方的面门房,当时租的时候是毛培的房子,房子没有楼梯,层高是高5.5米的高度,当时我租的时候问过出租方能不能阁楼,出租方口头承诺说是可以的因为旁边的门面房也是这样的情况,现在消防需要出租房提供一个证明,证明我方能在出租的门面房里搭建阁楼,第二:当时租下那个门面房的时候因为没有楼梯上去,所以不知道楼上的格局是什么样的,我们按照出租方给到的CID的图纸做了设计图,当时我们提交了材料去消防的,但是因为出租方的房屋是没有楼梯所以我们就先搭了一个临时的阁楼作为楼梯这样可以看到二楼的整体情况,等我们到了二楼的时候才发现房屋的整体是没有排烟和消防通道的,现在我们要求出租方给到我们一个解决方案,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开始装修
租用某村委会的厂房发生火灾,现起火原因还没查明,厂区分两家工厂租用,本人租用的厂房经鉴定全是危房,厂房内外都没有消防栓能够使用,由于没能控制火势,烧毁货物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多万元,请问村委会将这种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危房)出租给我,在这起火灾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责任呢?
旅馆楼层在3层以下;客房床位人数;50个以下,楼层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的,依据消防安全法的规定;对一般小旅馆的消防安全通出口的要求有哪些规定?谢谢!
购买集资建房,要不要卖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集资房,卖房公司销售人员称,仅提供营业执照、签集资建房合同,没有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安全吗?
现在 我很烦 本来合同是每一人转让都要给房东一万 现在我给一万他不干啦 要二万 不是他就只签我还没到的合同给别人 还说到期了还要收回 这样我还能转出去吗 别人谁还敢要啊 我真不知道怎么做
项目建设各方不桉规定派住符合规定资历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和管理而造成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的,有关单位和其
就目前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而言,建设各方均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即业主的“项目建设办”、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办”。有关建设法规也对各方现场管理机构的设置规模,组成人员的资历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各有关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设置规模及派住人员的资历往往与规定相差甚远,造成各管理机构的
面试进一家企业,说7天的试工期,7天内无论辞职还是辞退,都没有工资,还签了协议,请问合法吗?
我不是酒店的住店客人,是在酒店参加培训(有付费)。一天中午,培训结束,人比较多,我就选择了旁边的楼梯(事后酒店说那个是消防通道,之前是没有提示的,并且门也是敞开着的),由于一盏楼道的灯坏了,导致我摔倒骨折。事后酒店陪我去医院治疗。医生给我打了石膏,建议休息一个月,单位那边都是请假的,所以我便要求酒店
因为已经辞职近2个月了,老板还是没有让我走的意思,原因是没有找到人来接替我的工做,说我走了就不给我工资。我想问问,我能把我现在个的工作电脑加密来以此作为老板给我工资的筹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