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生孩子时,病例本上母亲姓名是当时的曾用名,但没有在派出所备过案.
入院生孩子时,病例本上母亲姓名是当时的曾用名,但没有在派出所备过案.现在开出生证明时才知道必须是父母亲的真实姓名,我但现在医院不给开出生证明怎么办?医院让我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是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给开,医院又不管,我该怎么办?难道我孩子就永远上不了户口了?
事情是这样的,父母已去世多年,现在老宅子要面临拆迁,家里的子女怎么协商都不行,需要到法院来解决,问题出现了,去派出所开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证明时,派出所的历史档案里发现我母亲的姓氏给登记错了,登记最全的记录是1953年的记录,上边父母和子女的记录都有,但就是我母亲的姓氏错了一个字,后来又查往后的档案资料,发
事情是这样的:2010-10-16早晨我母亲与邻居发生口角,对方三人将我母亲打成脑外伤脑震荡并眼底出血,对方先动的手,我哥哥出去看见后只是加以阻拦并未动手,无奈我们只好报警,派出所经过一星期的调查后决定给予调解,我们的要求就是要对方按照给我母亲去医院看伤的单据赔偿医药费,但遭到对方拒绝,对方并要求处理,10月25
我妈妈被三人打伤入院,对方的派出所调节申请书只有一人签字,并且还不是主要责任人,我们可以签字么?派出
三人打我妈,对方先动手,还泼粪水,后来我妈受伤入院。
我妈妈被三人打伤入院,对方的派出所调节申请书只有一人签字,并且还不是主要责任人,我们可以签字么?派出
三人打我妈,对方先动手,还泼粪水,后来我妈受伤入院。
我妈妈被三人打伤入院,对方的派出所调节申请书只有一人签字,并且还不是主要责任人,我们可以签字么?派出
我妈妈被三人打伤入院,对方的派出所调节申请书只有一人签字,并且还不是主要责任人,我们可以签字么?派出所的调节申请书上被定性为纠纷,这准确么?我们签字是否恰当呢?
孩子在校被打,当时没报警,派出所说有事到所里说,这样能让派出所给出警记录吗
周二孩子在学校内被17岁高一年级的学生打伤,伤到男性要害部位,至本周在住院治疗中,当时没报警。但出自要有第三方认定事实发生过为初衷,想报警(距事发四天后),派出所说到所里来说,这种说法,算是报警吗?派出所会给出警记录吗? 1、现在校方即班主任答应让打人的孩子写一份书面材料,今天周五本想去学校调监控录像,
2月14号被人用转将头顶砸伤,当时我就报案了,派出所17号去医院,因为没有派出所的证明做不了鉴定,1
2月14号被人用转将头顶砸伤,当时我就报案了,派出所17号去医院,因为没有派出所的证明做不了鉴定,17号下午才做的鉴定,都3天了伤口已好了很多,伤口还剩5公分多,如果及时做鉴定会是轻伤吗派出所这麽做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