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侨居海外的浙江人,请问以前在中国领了独生子女证,后来在海外又生了一个并且在领事馆有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护照,现在能在中国原居住地申报入户吗?
律师您好: 我父亲是外地知青,今天去派出所办理我父亲的户口迁入别的材料都可以通过唯有一样就是我的房产证上有我外婆的名字民警说要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要签字可是我外婆已经过世了,我把情况和民警说了,他说这不行一定要先去过户产证把我外婆的名字取消了我觉得这样好象过于麻烦所以想请问下现在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我应
我和我宝爸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孩子现在三周岁了,我的户口还在我爸妈家。。。现在孩子没有户口,我怎么去给他上户口呢,去哪个部门,怎么个程序啊。。。一头雾水啊 罚款金额怎么规定的啊
父母去世后,当年户口跟父母一起的子女所分面积,属父母遗产还是该子女法定财产?
八、九十年代,拆迁户按户口人数核定分房面积,父母去世后,当时户口跟父母一起的子女所分面积,属父母遗产还是该子女法定财产?父母生前没有遗嘱,该子女也早已婚嫁它居,如今子女们该如何分割这份遗产? 譬如我家有父母和4个兄弟姐妹,90年住房拆迁时,户口上有父母和老三、老四共4人,按照户口在册人数分得48平方住房1套
25周岁的我能否被无子女的50周岁亲姑姑收养,并能否将户口迁入北京?
各位法律界的精英朋友,大家好,我是一名已在京工作两年的大学毕业生,户口在河北,姑姑在京,有北京市崇文区户口,和姑父两人无子女,已过50周岁,并满足收养法收养子女的条件,请问此种情况(年龄25周岁)下我能否符合被姑姑收养的条件,并能否将户口迁入北京,谢谢各位~~~ 我和姑姑是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收养法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户口一直跟随母亲,现在父母已经复婚,子女已成年,可以再落回到父亲那里吗?(注:父亲户口在哈尔滨市)
情况是这样:我们住的房子,很多年前被老公买下了产权,产权证上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户口一共是4位,我婆婆,我老公,我和我女儿。最近听别人说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说新规定说不管房子产权是否被买下,只要老人去世了,他的子女都能来分她所持平方的钱?是否有这样的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