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私接电源偷电,要被告知罚款每人200,也就是一寝室1000 合理吗 且是刚偷 但是对方没有证,而且是舍务部门,非学校。他们有权罚款吗 要怎么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在学校晚上睡觉有小偷进入宿舍区偷手机,当晚我们宿舍被偷三部,隔壁班被偷两部。 然后那偷手机的人被抓了后,公安让我们把手机发票给他然后让估价员估价,估价完是1580元,(那时候手机去向是偷手机的卖给营业厅等公安找到后营业厅已经把我手机卖掉了)。 就这星期四,4月18号下午,警察让已经让我们
我在学校移动营业厅买了部合约机,用了身份证学生证登记的。当时那人说我不适用18个月就会影响我毕业证 ,还让我写了一段保证词。我现在不想用那手机,请问会不会影响我毕业证
民办学校让学生上8.9节课和晚自习,8.9节费用800元,晚自习600元,晚自习说来也奇怪,我们不是去住宿,为什么要上?该学校有没有违法?请律师給点建议,谢谢。
本人是是维吾尔族,但日常喜欢穿着汉服,父母离异,父亲说:如果我再继续穿汉服就叫学校的保卫处拘留我一周。请问这合法吗?并且学校方面以我穿的汉服和唐装是宗教服饰为由威胁我“如果再发现就要开除我的学籍”请问这合法吗?
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是否享有行政处罚权?一定不具有吗?学校诸如没收学生手机之类的,是否以行政处罚权为基础?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受委托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
大学的补考一般安排在下一个学期,但是,我们是大三马上就要毕业,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有一门没有任何成绩显示,也不知道考没考过的科目,学校突然要求补考,声称还是大二上学期的课程没过的,我想知道 他没有任何通告成绩 也没在大二下学期通知安排补考,快结业了弄这一出他犯法吗
因上课说话、被记录课堂日志、 按规定、扣除2分 操行分、然后就没事了 可是最近 学校新规定 只要上了课堂日志、课间操后、必须接受处罚、 处罚有 、罚跑步、 蛙跳、深蹲、应该属于变相体罚了、 既然 已经有规定扣分、 为何还要体罚 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