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便签订的正式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四个月,但是目前的试用期已经是7、8个月了,公司还没有给办理转正手续,目前拿到的工资一直是试用期工资。现在公司又给我调离的岗位,新岗位的工资比原来岗位工资低很多,但是新岗位还是试用期,转正时间待定,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我提出辞职可以得到补偿吗?谢谢。
我08年3月28日签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试用期为5个月应该到08 年8月28 日结束,可是8月经里跟我说试用期不合格,要延长我一个月,但只是口头说的,没有明确的文件说明。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现在是08年11月了,但我还是一直领的试用期的工资,当我要辞职时他们要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我应该怎么办? 是否能提出仲裁?
大学生试用期过了却不签并且要求延长试用期,并且降低工资标准且没有福利,是否合法?
您好,我是09年的毕业生,2010年1月进入一家私企,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可现在四个月过去了,说要给我延长试用期,进入什么见习观察期,并且工资降到500,要不就自动离职。公司在4月28日哄骗我签了一份实习协议,说是为了帮我转正,并且说将其中派我去其他单位学习的一个月不算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从2月算起,到4月30日满。本
试用期满,老板未按试用合同按时转正,然后离职时没有按照试用期合同约定离职,老板扣发20天工资是否合法
我8月底入职,签了一份试用期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从8月26号至9月30号。十月份后老板并未按照试用合同转正,之后我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离职。现在情况是10月份有20天工资未发,请问这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如何讨回欠薪。
我是在2012年2月16日进入公司的,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跟我说试用期是3个月,转正再签合同,试用期间表现好的话可以提前转正。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我和人事提出了要4月份转正,人事业同意了,而且让我写了一份转正申请,但是4月的时候因身体不适请了几天病假,后来人事告知说病假请太多要延迟转正,说
我与20120501上班试用,上班试用期的工资为2500,部门主管口头说的,上班不打卡,到20120515转正,上班开始打卡,也还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到了23号我因个人原因离职,办好了所有的离职手续,叫我下个月6月25号来结5月分的工资,可是到了6月25号公司说只结的到转正的工资,也就是说5月15号以前的就不给你结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2012年2月20日进公司的,签的合同是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可是转正申请公司过了5个多月才给我签,签的日期是7月2日的,当时也怪自己没看清楚就签字了,后来才反应过来转正日期不对。本来应该是5.21日就应该转正的,但是发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另外公司之前说好是每个月有餐贴的,但是没有发给我。请问我签的那份转正
2012届应届生与公办学校签约5年,试用期一年。请问这合同合法吗?还有,如果试用期内解约,我需要赔偿
三方协议书上面写着“甲方(指教育局)聘用乙方为教师,服务期(斜杠)年,试用期12个月。 ” ………… 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开始说好试用期3个月的,试用期工资是2000元,但是公司到了第5个月月初的时候才告知我要延长我的试用
开始说好试用期3个月的,试用期工资是2000元,但是公司到了第5个月月初的时候才告知我要延长我的试用期,并且说如果试用期期间不理想就不要继续上班,我想问公司这么做是不是违法?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只给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违反劳动法规定吗?是否合法呢?
比如一家公司要对一个新员工,试用三个月,就给他签订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三个月之后转正,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