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标准是什么?案件是这样的,60岁的老人划了别人的车,不只是一辆,损失的金额累计不超过5000元,会不会转为刑事案件?谢谢
家属在步行过程中(乡镇道路,无过街斑马线,穿越公路后在人行道行走。)被超速车辆撞伤。现场有目击证人见肇事者于案发20分钟后才报110及120。被害者送往医院3分钟后医院宣布死亡,法医鉴定为车祸导致脑颅破裂且颈椎5、6断裂死亡。请问对于此类案情是否可以转为刑事案件。如果以一般交通事故处理,该如何处理,且肇事者未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10月18日因盗窃被大连公安刑拘,12月11日被撤案释放,理由是犯罪性质轻微。今天却接到大连公安的电话,要求我去大连,说转什么治安处罚了,要求我去交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请问,我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呢 ?去了又有什么后果呢,真的像公安说的叫罚款吗 ?
最高法院指令再审,省法院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还重申的十年刑事案件。
二零零一年三月基层法院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我十年徒刑,(我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二零零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二零零八年九月省高院撤销了二审判决,发还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期间基层法院违犯法律规定再审程序,在控方没有提供新事实、新证据的情况下
在2010年5月22日之前,我姨找茬把我妈打了,22日,我和我对象到我姨家劝劝,说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年纪都不小了,我姨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还说见我妈一次打我妈一次,我们也没说什么,她毕竟是我姨。这时我妈敲门叫我们回去,开门后,我姨就要拿玻璃瓶砸我妈,我对象就马上拦着她,按住她肩膀。她没站稳就一屁股坐在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