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孩子抚养方,离婚时因孩子还小,所以调解协议为半个月可以接走探视过夜一天,现在孩子已上小学,学习非常紧张,还有各种辅导班,想更改为一个月看望一次,不过夜,孩子自己也因为探视方老是说坏话而不想再见到探视方,但我觉得还是应该定期见一下,不知法院支持的概率有多大?也就是改成一个月探视一次而已
女友由于无婚房和公婆住一起,婚后有一女怀孕期、产后费用及小孩致一周半全由女方抚养及负担费用,后由我女友携带女孩在婆家和娘家轮流居住,于去年十月被丈夫赶出,不让回家、不让探视孩子、不许抚养孩子、不让拿取衣服物件等,还抠打我女友、后虽经多次央人说合,现仍无法正常沟通,鉴于这种情况离婚后最长探视时间和次数
请问若双方意见一致到法院离婚,法院是通过调解方式判离?取得调解书的时间一般是多长?这与起诉离婚的最快3个月最长6月?还是可以更短?因我急于出国,相关手续已完成,但对方要求我们在法院办理离婚。 对方不想到民政局离婚,因为有些问题怕有后遗症,希望在法院完成离婚,我是希望能在时间上快一些,因我出国手续已办理
我在公共场所与人发生口角后打架,将对方的脸抓伤,我也有轻伤但是当时没有做鉴定,医院鉴定对方为轻微伤,对方医药费花了一千多块,还要让我承担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等要二万块钱,我不同意,派出所让对方说要走司法程序,请问走司法程序是怎么个流程,时间大概要多久?
我和前夫经法院离婚调解的,当时调解结果是,房子归我,但我4月底支付给他100多万,现在我拿不出这么多钱,可以晚些支付吗,会有什么样的情况?房子会查封吗?这套房子除了我们2人名字外,还有小孩的名字。另外我还有一套房子,但有父母的名字的。
父亲于05年与余某再婚,为了家庭和睦,于2011年5月12日签下了调解协议。协议中约定余某可以单独领取土地流转费【当时村委会决定流转费是在册人口人均400元,2012年改为按95年在册人口一次性支付70年。余某户口是05年以后迁入,她未分得土地,原籍土地也未退还】。2012年9月余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余某现起诉要分得
妻子以各种理由推脱或者拖延时间,不愿要小孩,3年了,现在起诉离婚,能否追偿损失?
我结婚已经三年了,婚后妻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生孩子,刚开始以我工作不稳定收入不高为由,后来我有稳定工作和收入之后,就以和我父母关系不和为由,说不愿意为我家生小孩。我们平时也基本没有夫妻生活,她总是排斥,生活上面也没有一点的关心照顾。一晃三年多了,父母都已经无法忍受了,我现在和她协议离婚,她竟然问我要
夫妻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男方不支付母女二人的生活费已有半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现在女方起诉,如果开庭时男方不到庭,或者到庭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