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有5口人,一处房产,兄弟两个,老大已结婚,父母想给我分家
我家是农村的,家里有5口人,一处房产,兄弟两个,老大已结婚,是否可以分户
95年买的私有产权商品房,全款付,有购房发票,公正处公证,有购房合同,但一直未办理房产证95年--今一直单身!请问如果现在结婚,不办理房产证或者结婚后办理,请问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1、2009年签合同,约定产权各50%,一审法院认定首付出资男48430女出资5000,月供全部是男方。合同已经备案,产证未办。预计交房时间2011年6月。 2、购房时二人为男女朋友,2010年3月17日分手,2010年6月开始月供,月供一直是男方。 3、现在男方要求主张权利,希望给女方补偿1万要求女方退出该房产权,女方要价2.5万,协商
父亲今年去世,在北京海淀区有一所房产,面积为46平米。我是他唯一的子女,母亲愿意自动放弃继承权。但我又是外地户口,能办理整个的房产继承权吗?需要哪些资料?费用是多少?谢谢!
2006年男方在婚前从亲戚手中转让了一套房子,男方父母支付了12万元,其余10万元是亲戚用房产证做抵押贷出的商业贷款,2008年年底,男与女双方各自又信用贷款了5万,用于支付转让费和装修费,2009年8月领取的结婚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由于是单位房,至今还未签订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未领取房产证,只有当时的交款收据
陈朝阳律师:按照以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孳息,属于产权所有权人所有,夫妻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随着2010年1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草稿颁布,其中明确规定,婚前个人按揭买房,产权登记为一个人,婚后还贷,离婚时应该考虑还贷数额占总付款比例情况,来确认升值部分应该补偿给另一方的份额
2004年,我跟他谈恋爱; 2005年,他妈买A房说是给我们住,交房后我们还没来得及搬进去,A房卖了,他说能挣到钱; 2006年,他妈在我们工作周围C处买房,说是以后让我们住,C房产户主写的是她自己的名字; 2008年8月,我跟他领结婚证; 2009年2月,他爸买了B房,他妈让我们进去住,我们住了。他爸掏一两万简装,我掏一两
因涉及异地房产分割,故深圳法院不能办理离婚速裁,像这种收费标准是?
我们双方是协议离婚,故到法院申请离婚速裁,但我们涉及到异地房产分割,法院回复办不了速裁,转到业务庭办理,收了我们将近1800元的案件受理费,(房租价格约50万)那么是不是说明法院会除了帮我们办理离婚外还会帮我们处理房产?接下来还会涉及到哪些费用?为了节省费用,我们可否能私下处理房产?哪种方式更便捷省钱?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