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子的 我现在在上海上班 公司本来有规定 因为我是导购嘛 有独立门店和超市门店 去超市门店的话 因为生意没有独立门店的好 所以很多人都不愿意去 然后公司就推出了一个补贴 我在那边上班时从去年9月份开始的 今年的3月份我们的店长走了 换来了一个新的店长 之后 我的补贴就没有了 我问公司财务 他说我的补贴到期了 让新来的店长去申请 他去申请了 但领导只是口头答应了 我们是15号发工资的嘛 所以3月15号我的补贴没拿到 店长通知我说下个月公司会给现金 于是就到4月15号 可是他还是没有发 所以就是两个月的补贴都没有 5月后我辞职掉了 问公司 公司说他不知道 叫我问自己的店长 问店长 店长也说不知道 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户口和迁移证在手里,超过2年,学校说只能迁回原籍,原籍没房子,没直系亲属,说不能办理,怎么办。
车陷进工地,朋友帮忙拉,过程中钢丝绳打到旁边的人,当时是星期五,又是晚上,交警没有处理,只是扣了2个车,现在这个事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意外事故,我是否能取回我的车
我在网上看到加工湿巾的项目,经过对比选择了注册较早、注册资金较大的金娇源纸业有限公司,经商谈我先给该公司打了了600的押金,余款3000元等设备与材料到后到再付,在说好的到设备那天,该公司给我提供了物流的网页让我查询,然后又让我打电话询问是否已经到了当地,经询问物流说已到当地,让我赶紧给该公司打余款,打完
我妈已经过世,现在我住的房子还是我妈的名字,妈和还在世的父亲都决定把这套房子给我一个人,我还有个哥也同意的。我现在想把这套房子卖掉,可是以前去过公证处曾被否决退回说少一个签字不行。原因就是因为我妈去世的时候外婆还在,她也有份额,后来外婆又去世了,属于她的份额要转嫁给外婆的其他两个子女,就是我的姨妈和
婚前双方借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为一人名字,怎么签协议才能保护另一方权益。
房子首付款的三分之二是男方向其家人借款,剩余三分之一由男女双方共同出资,所有手续及贷款由男方办理,房产证登记为男方的名字,双方约定婚后共同还款还贷。请问,婚前房产协议怎么写才能保障女方的权利? 疑虑一:出借方为男方家人,且没有签订借款协议,所有手续均为男方及其家人办理,是否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疑虑二:
我是 在20012年4月份和我堂哥还有他小舅子和徒弟四人一起和开了一家四百多平方的 中餐馆,饭店的装修加房租合计五十五万元,我在里面持百分20的股份,出人民币十一万元,房租是12万2千一年,到现在刚好一年了,现在我和堂哥在账目上起纠纷,我现在 想退股份怎样好,我们之间是没有合同的 只有口头上的协议,我现在也和他谈
我老婆离家出走已经半个多月了 身边很多朋友说他在重庆 但是有没人能确定 我就想用他的身份证查询下 她有没有买过火车票 到底人到那里去了 现在家里孩子又生病了 我又是跑货车的 我想找我老婆回来啊 万分感谢啊
本人已在一間港資公司工作十八年了,在近公司要我們自己离開公司,大楖要倒閉了,一次賠償九万元。也可以選擇不走工作下去。本人還差三年就退休了,也還差三年的社保才夠十五年,請問本人留還是去好?不走在工作隨時倒閉,我有什么賠償,公司有義務幇我買剩下三年的社保嗎?
我全额出资购买父亲单位房,因为单位规定不能转让,一定要写本人名字,所以房产证只能写父亲名字。如果父亲再婚,或者百年之后,我要怎么保护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