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康居回迁户,2010年4月份动迁,协议动迁安置面积69.11m2,2012年10月份办理回迁,房屋面积变为74.46m2(两年多来,房屋面积改变一事,开发商一直未曾通知本人,直到本人办理回迁手续时方知此事,本人要求回迁房屋面积增加部分的投资房款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增加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的条款处理该争议;开发商认为动迁安置房不是商品房,不能使用该条款,回迁房屋增加面积的投资款必须由本人全额承担。请问,我的回迁房屋面积增加部分,如何计算房款?谢谢!
如果不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来处理争议,那按照什么来处理?另外房价的标准是按照2010年的,还是按照2013年的?
我于2010年十月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签合同时说是132平,交房日期是2011年2月,现在还没交房,但房管局测量时说是137平,现在开发商要求我补交多出的5平的房款。我想咨询一下开发商的要求是否合理?
有关上海市新的动迁政策中的房屋托底安置面积以及户口中的人头计算
我们居住的是90年代的拥有独立卫、煤的7层楼的老式公房,拆迁的话是否能够享受房屋托底安置面积(好像一般是15平方米)!如果不行,是否可以有和动迁办公室协商的余地?!! 另外,新的政策以数砖头为主了,以产权证为主要依据,那户口本中的人头到底是否还能享受些什么政策呢?! 非常感谢
棚户区改造拆迁合同中签订了扩大面积部分按市价计算,在回迁中可以不要这部分扩大面积吗
您好,我住的小区是棚户区改造部分,在拆迁合同中要求扩大面积了,扩大面积价格按市价计划,但在后面别人签订的合同的扩大面积部分是逐段按成本价核算的价格,比我的要低很多,所以我的这部分扩大面积可不可以在回迁的时候不要了?谢谢
棚户区改造拆迁合同中签订了扩大面积部分按市价计算,在回迁中可以不要这部分扩大面积吗
折迁合同中的扩大面积部分在回迁时可以选择不要吗?谢谢
老房子70多平米,回迁后可能会给到95平左右,然后超过95平米的面积费用需要另外缴纳。那么这部分还需要缴税吗?
已有商品房人均超过60平米,老房子动迁,动迁补偿面积共50平米,但回迁时面积最小的房子也要60多平米,增加的面积部分需要和原来的商品房一起计算面积交房产税吗?
我是沈阳皇姑区原住民,现在政府动迁,说是两年后回迁;但是房屋增大面积的房款,要我们在动迁之前缴清;按照拆迁办的算法不但拿不到动迁补贴,还要先交一大笔钱。而且交款后只有一张收条。 我想咨询一下: 1、先收取增加面积房款合理吗?我们该怎么办? 2、房屋合同说是要两个月以后才能签署,我们的利益如何保障啊?
我家房子动迁,地上面有六年的123果树,现在跟开发商谈附着物的价钱,我应该怎么算?是按照果树的棵树?还是按果树每年的利润计算?有2200棵六年的果树,还有180棵大于十年的树!我应该得到多少钱?向您咨询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