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5月6日在中华广场汉崇服饰店买了一双43码的鞋子,当时销售员说确定有货,但要去仓库拿,很久没回来,因为我赶着看电影就说第二天再来拿。之后我去过那家店拿鞋去了两次,第一次去他们说43码没货了,然后销售员打了几个电话说可以调到货,我就说下次来是不是一定有,对方回答是。第二次去还是没有货,我已经很气愤了,销售员打电话打到广州番禺的一家分店说是有货,要快递给我。然后我今天收到快递电话还要我这边付12元的快递费,我很不解,我本来5月6日就应该得到的鞋子,到今天5月20日了才能拿到,居然还得为这双鞋子多花12元钱,这是销售员的工作失误,我是不是权益受到了侵犯呢?
我买这个鞋子是在门店做活动时买的,当时商家的活动是满300减150,当时我买了三件,这双鞋子是789,另外两件分别是589和509,总和是1887,减去900我付款987,如果我要退款这双鞋子,应该要求商家退我多少钱?
我买了一件10000收藏品,销售方说是含金56%,但我前天去国农工鉴定机构鉴定,结果是不含金,而是含铜98%。 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销售方赔偿多少钱? 我听说可以赔我购买价的十倍,是吗? 收藏品为10000元套,我买了十套。 是国家鉴定机构。
本人,寄托贵重物品于宅急送,托运,但是他没有在制定的时间内,送到还说送错地址,但是送错地址也没有将货品送到正确的地址,作为消费者,我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请求帮助
前几天我在某商场电信柜台购买了一台手机(是交话费赠机那种,但话费到现在也没有兑现),没多久商场营业员就给我发了好几条各种理由的信息想哄骗我回到商场,最后说是因为营业员的疏忽卖错了手机,想让我回去退货或补交余款,而我买的手机已送人,没有办法退货,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有什么责任吗? 现在这位营业员找
昆明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2010-11-29 消费者在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D区3楼12街455号购买的商品,因产品不合格,要求商家退货,商家扬言售出商品就不退货,工商在当中调解,事实是没有站在消费者角度处理问题,商品只给调换,就是说“不合格产品换回的还是商家的劣质品”,消费着的权益没有受到保护,一方是吃亏的消费者,另一
前几天我在某商场电信柜台购买了一台手机(是交话费赠机那种,但话费到现在也没有兑现),没多久商场营业员就给我发了好几条各种理由的信息想哄骗我回到商场,最后说是因为营业员的疏忽卖错了手机,想让我回去退货或补交余款,而我买的手机已送人,没有办法退货,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负有什么责任吗?
我在电视广告上买了一部手机,由快递送我核对不符合广告说的一致,我给客服打电话问其原因,客服说厂家发放的货物有问题,说我若不满意可以换其他型号手机并"口头说宝行货手机",给我提出了几种手机型号可以换货,换货这几部手机都要比我在电视上买的要贵上点。客服说还要加一部分钱,并说明这次换货邮包里有“一张银行卡卡
我是事业单位一名在编女职工,单位在休产假期间扣发我的年度考核奖,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我又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在化州市汇福花园预售房,合同到2012年10月31日到期交房,但无良开发商(百汇地产)到现在都没交房,也没履行违约责任。开发商表示因不可抗力和化州市政府要求停工几个月造成的,但要求开发商出示政府停工文件,也没法出示。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