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是指再审开庭时间应在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6个月内;还是指院长向审判委员会提出再审的时间是在6个月内,再审开庭时间可以在6个月之外?
您好!请问:下面《民诉法》中说的“三个月”,是说法院必须在3个月内给出是否再审的裁定?还是说法院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开庭和再审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
根据对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应当在再审申请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个规定。请问怎样认定再审申请审查期限届满之日?
诉前保全裁定查封,案外人提出查封异议申请书,竟然没有通过院长发现再审
诉前保全裁定查封,案外人提出查封异议申请书,竟然没有通过院长发现再审,就解封诉前保全裁定,导致一个财产保全,两个截然相反的裁定。怎样才能撤销解封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