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人,有个事我请您帮我评评理,事情是这样的,我是2021年十月中旬从湖南xx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离职,离职后xx公司续继利用我的身份信息转账,而到账人或收款人不祥,这期间该公司使用我的身份信息转账长达一年多时间也没更改。而这也是我从2023年四月在个人所得税APP里发现了这个情况,出于人情世故我就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说会处理好此事后会给一个解释。后面该负责人在珠晖区税务局认识人并处理了利用我身份信息转账的事情,我也就没追究这件事情了。而我只是要该公司对我这一年多利用我身份信息转账的一个赔偿(而赔偿金额我也就跟负责人说过最多500元),而该公司负责人却踢皮球一样不管了。请问律师,我这个要求过份吗?对于这样的事情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员工离职后被原公司违法使用了该员工个人携程账号,增加信息,订购机票
员工离职后被原公司违法使用了该员工个人携程账号,增加信息,订购机票,机票收件人信息竟然也是留的该离职员工的。该员工无意间发现了这个问题,觉得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该如何维权?
你好,房地产A公司未经已辞职的员工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员工的真名与私人联系方式注册登录B房地产app,并在app上注明已离职的员工所属为A公司。请问A公司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员工应如何维权?谢谢
公司用已离职员工申报个税属于冒用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吗?公司和财务会受到什么处罚
公司用已离职员工申报个税属于冒用盗用个人身份信息吗?公司和财务会受到什么处罚。㐃
公司盗用离职员工身份,冒领政府补贴。是否构成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公司盗用离职员工身份,冒领政府补贴。是否构成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