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目前有十位,有的从六月份开始上班,有的从七月份开始上班,但公司都没有发放工资,打电话要求发放工资得到的答复却是要等到房地产开发商将空置房的物管费拨到帐上才发放工资,我们从六月份开始到现在已经收到了现金三万多,而我们这些人所有的工资才一万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不可以自行收取费用为我们发放工资,如果不可以请问一下有什么办法可以将我们的合理收入拿到。期待你的答复,谢谢!
去年我到1家企业去工作,该公司和我签订了一个“见习合同”,时间是6个月,今年见习期满公司和我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写:试用期0个月,而且在工资方面商定1800元,但合同上写1000元,问公司负责人,说“还有800发给你现金”?这个合同合理吗?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啊?而且这家公司发工资没有工资单,拿工资的时候也看不到具
律师: 您好!我是一个应届毕业生,7月份参加工作,当时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协议,说试用协议后签正式劳动合同、发转正工资、交保险。可是到现在还没有转正。于是我提出了辞职,是12月1号提出的,可是到现在了还不让我办理交接。公司说最近工作比较忙这周! 因为公司是每个月的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而且经常拖到20多号。
打扰了,麻烦您帮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单位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减薪,如果我要和单位协商的话,目前我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反映对待公司,从我知道减薪开始,并没有找领导问个清楚,而是由于种种原因吧忍受到了现在,应该是先和公司协商对吧? 这时候的态度如果很强硬,而且单位不同意的话,我是不是就剩下一条路了呢,申
去年的劳动合同没有续签,今年我说考虑一下,后来给的答复是,不在这里上班。书面的辞职报告也打了,但是公司老总说按照他的规定要过半年之后才能同意离职。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您好,可以马上离职吗?要是没有交接的话,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扣我工资或是让我支付相应的费用。因为老总会找理由说等他找到人后再和我交
我2007年11月进入苏州有志电子有限公司上班,但是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7月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且9月才给我交纳社保。我现在有银行出具的工资单作为凭证,2008年一月有公司抬头的工资记录。现在如果申请仲裁,已经过了一年的时效,到劳动稽查大队他们又说这要去仲裁,劳动稽查大队受理的时效是2年。我现在
律师: 您好! 我是09年的毕业生。于去年8月份与一家国企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当时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但实际上我们是试用期一年,然后才转正。现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 1、听同事说,转正要提前交转正申请,通过后才能转正。但是我们前期进行了竞聘,即每个人定了岗位。那么这个竞聘的过程,算不算就
我是一名林业职工,冬天生产木材早7:30--11:30;下午13:30--18:00。每月只靠七八百元的工资生活。没有节假日(春节除外,春节一般6天假),加班没有加班费,夏天义务劳动没时没晌。请问公司领导们的这种做法是否触犯劳动法?都触犯了哪些条款?按法律能得到什么养的处罚?
公司最近在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但合同上盖的章不是公司的合同章,而是公司行政部门的行政章,这合同有效吗? 我在公司做了3年,以前都没签过合同,也没买过社保,现在签合同以前的社保该怎么处理?
找工作公司没有试用期 直接签合同交纳五险一金 但是签合同的同时需要交纳四百多块钱的保险钱 就第一个月自己交纳 之后就不用了 这个合法吗